2025年7月19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5/18号公告,对原产于埃及和巴林的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土耳其语:cam elyafı takviye malzemeleri)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以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其中,埃及企业Jushi Egypt for Fiberglass Industry S.A.E.为9.58%、埃及其他企业为14.63%,巴林企业CPIC Abahsain Fiberglass W.L.L.为20%、巴林其他企业为23.61%。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7019.11、7019.12、7019.15和7019.19。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2024年8月6日,土耳其贸易部发布第2024/26号公告,对原产于埃及和巴林的玻璃纤维增强材料启动反倾销调查。
▓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 责编:情报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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