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
11月24日上午,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受到表彰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向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致以诚挚的问候。
全国劳动模范——李军
会上,四川省玻纤集团有限公司李军获得“全国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并接受这一至高礼遇的颁奖。
李军简介
李军,四川省玻纤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主任,高级工程师,专注于玻璃纤维浸润剂、新型功能化玻纤工业织物产品研发和生产、无机非金属纤维材料表面改性技术研究工作,为推进四川玻纤向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化、特色化集团迈进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对行业发展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作为长期从事玻璃纤维生产技术及产品开发的技术人员,李军勤于学习、勇于创新,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在四川玻纤工作的13年里,主持和参与了21项重要研究课题,解决了多项关键性技术问题,为公司技术创新工作和成果转化做出了突出贡献。
由他主持原创的成果主要有:
1、参与实施四川省重大专项-连续玄武岩纤维池窑拉丝技术开发项目,该项目科技成果2019年被行业专家学者鉴定为世界先进水平,是全球首条采用单元池窑用于连续玄武岩纤维生产工艺,从根本上解决了当前玄武岩纤维产业发展过程面临的诸多重要技术瓶颈。同时,负责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年产3万吨连续玄武岩纤维池窑生产示范线建设,建成全球第一条万吨级连续玄武岩纤维单元池窑生产线,彻底打破连续玄武岩纤维无法规模化池窑生产的禁锢,为我国乃至全球高性能无机纤维材料产业化生产探索出全新的方向。
2、参与除尘专用高效玻璃纤维覆膜过滤材料技术研究,作为第一发明人申请并授权了该项技术的发明专利2项;同时该技术获得了“四川省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被四川省科技厅评为“国内领先”技术。该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并于2012年立项四川省重点技术创新计划项目、2014年四川省省级财政产业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立项。
3、参与研发的环保型高密度多层互联印刷电路板用低介电玻璃纤维,技术国内领先,对打破国外技术封锁,促进高频通讯和国防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4、参与的高强高模量结构功能型复合材料产品及工艺研发被列为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推动公司新的利润增长。
5、负责“电子级玻璃纤维布后处理工艺成果转化”,被列入2014年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
6、负责“非连续相增强环氧半固化复合材料开发”项目,与四川大学产学研合作,引进高校人才和技术,推动公司科技成果的转化。
7、负责主持实施的ST02硅烷处理电子级玻纤布工艺,解决困扰公司多年电子布浸胶时流动度偏低的缺陷,该工艺现已全面用于电子级玻纤布中。
8、负责建立四川省玻纤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创新管理体系,健全公司技术人才培养、技术队伍建设、技术创新管理制度,为企业长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9、主持建立德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柔性引进四川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科技大学教授3名、副教授2名;主持建立德阳市玻璃纤维研究重点实验室,并担任实验室主任;主持建立德阳市职工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围绕公司产品结构转型及重大研发项目建设,筹建四川省玄武岩纤维研究工程中心,该中心旨在为四川省玄武岩纤维重大专项及产业化发展规划提供科学的技术服务,更好地联合上下游产业,为玄武岩纤维形成良好的市场基础提供保障。
10、发表7篇论文,其中2篇为第一作者,所发表文章被行业内同行多次引用。作为第一发明人获授权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
多年的深耕厚植、厚积薄发,李军取得了丰硕的成果。2015年被四川省劳动竞赛委员会评为四川省“十二五”劳动竞赛先进个人,并获”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2017年获得德阳市“讲评比”活动先进个人、“德阳创客.创新德阳”大赛优秀奖;2018年获全国创新创业大赛四川赛区优秀奖;2018年以第一完成人获四川省科技进步三等奖;2019年携连续玄武岩纤维池窑拉丝技术开发代表四川省国资委参加中央企业熠星创新大赛,获决赛优秀奖。
个人感言
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我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光荣称号,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并聆听了习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心情非常激动,同时也感到非常幸福,我将终生铭记这段经历。
作为四川玻纤的一员能够获得全国劳动模范的至高荣誉,我要特别感谢公司各级领导长期以来对我的大力支持与培养,感谢团队成员的精诚合作与共同拼搏,这份荣誉属于每一名四川玻纤人。在公司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我们工程技术人员要敢于担当,秉承和发扬几代川纤人的优良传统、虚心学习、务实开拓,创新拼搏,为公司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工作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转载声明】:本平台所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遵循原作者的版权声明,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我们将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转载文章。如果转载行为不符合作者的版权声明或者作者不同意转载,请来信告知:qbw@fiberglass365.com。如其他媒体或个人从本平台转载有关文章时,务必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保留本平台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