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报道 国内动态 国外动态 企业新闻 市场分析 政策法规 技术资讯 主题站
康得新在新材料领域有没有优势?
发布时间:2019-08-26   浏览次数:

很多专家学者都是从财务和法律角度来剖析康得新事件的罪与罚,这些我都不懂,而我最擅长的是材料技术,我今天从材料技术角度来分析康得新到底是不是就像某局所说的平庸公司。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的三大核心业务为新材料、智能显示和碳纤维,前两个业务所涵盖的技术为预涂膜、裸眼3D等产品,这些技术我不熟也不发表评论,但是最后一个碳纤维则是我无比熟悉的业务,我本身就是碳纤维复合材料专业出身,又在一家汽车主机厂的研发中心负责轻量化工作,其实这个圈子很小,相关公司的技术实力在我们眼里根本容不下一点水分,可能受害群众和围观群众中大部分人对碳纤维并没有一个准确的理解,碳纤维产业其实包含碳纤维本身的制造、碳纤维复合材料制造、复合材料零件的设计制造及一系列测试,国内做碳纤维丝的公司很多,做复合材料的公司也很多,做零件生产的公司也很多,但是拥有一整条完整产业链的公司则没几家,而康得新(某种角度也可以说是整个康得集团)是其中一家,而且是这些精英中的佼佼者,说它是全国前三不会有任何人反驳,当然除了某局。

国内大量主机厂,比如一汽、北汽、上汽、吉利、长安、比亚迪、东风、广汽、蔚来等等主机厂都和康得复材有业务在进行或在谈判,而我所在公司是上述公司中比较有实力的一家,我们公司有一款处于前期研发阶段的高端车型有部分零件采用碳纤维复合材料,去年年底时和康得复材及另一家公司同时进行谈判合作事宜,根据公司制度,同一个项目至少要三家供应商进行招标才合规,而我们很难再找一家有同等实力的公司来竞标,最后走了特殊审批流程将项目分给他们两家公司共同开发,我本人就是在这个时间点开始买入康得新股票,即使到后来被ST,被加*,依旧坚持看好并不断加仓,因为我始终坚信在高端技术不断被国外卡喉的背景下,中国对民族高新技术的支持力度只会越来越大,一切财务上的问题都是暂时性的困难。后来由于康得新事件的爆发,公司出于风险控制取消了康得复材的订单,受牵连的还有蔚来汽车,他们已经有产品在康得复材廊坊基地进行量产,不得已自己出资在边上新建了一个工厂,借助康得复材的技术继续生产。

这里很多人可能会提出疑问,康得复材只是康得新的一个参股子公司,并不能直接反映康得新本身的实力,那么我们来看一下,中安信、康得碳谷、光电公司等都是康得新的参股子公司,有哪一家不是牛逼公司,试问,作为一群牛逼公司的股东,难道他本身不是牛逼公司吗!

还有,康得新最风光的时候,总理带着老钟两次访德,当一家技术型企业能被国家顶级领导带到国际聚光灯下曝光,那么他的技术实力肯定是经得起全球行业专家的考评,即使到了目前这个满目疮痍的地步,除了某局和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所有圈内人士除了惋惜,几乎没人质疑他的技术实力,反倒是在危机爆发后随着公司经营每况愈下,内部技术人才不断流失,才对公司的技术根基产生了侵蚀作用。

另外有一个事件最近被大家所关注,就是康得复材收购国外高分子平台的事情,这是一年多以前的事了,当时我们圈内的人都知道这个事情,我们除了佩服还是佩服,之后随着危机的酝酿和爆发,经营状况就不得而知了。被收购的这家德国公司叫做SGL Kümpers,是SGL和Kümpers GmbH的合资公司,SGL是德国西格里集团的简称,这家公司主营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制造,他和宝马集团背后是同一个大股东---匡特家族,同时大众汽车亦是其股东之一,SGL之于德国的重要性,不亚于华为之于中国;而Kümpers GmbH亦是一家实力雄厚的复合材料家族企业,两家公司共同组建的SGL Kümpers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碳纤维复合材料实力派公司,欧洲宇航防务集团和空客都是其合作伙伴,收购这样一家公司,仅仅是有钱而没有相匹配的技术实力是绝对驾驭不了的。

碳纤维为什么贵,并且高端碳纤维不仅贵而且根本不卖给你,究其原因,就是中国做不出自己的高端碳纤维,而且不仅是碳纤维,复合材料的设计制造及机器设备一整条产业链,核心技术全部掌握在外国手上,康得新(或康得集团)的宏伟蓝图尽管饱含着老钟的个人私欲,但从客观角度来讲如果能成的话确实是中国夺取碳纤维话语权的一个有力助攻,而如今落得这样一个烂摊子,到底谁之过?谁之损失?谁又在背后偷笑?

中华名族的伟大复兴不靠技术突破难道还靠归集大法不成!

今天央视播放新闻:中国是法治社会,任何集体及个人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不知在康得新事件中又有多少人是践踏国法谋取私利,民意不会错,朗朗乾坤不会错,望国家相关人员深思。不要舍本逐末,捡个芝麻丢了西瓜。

*st康美不退

*st康得退

因何?

孰能解惑?

【转载声明】:本网站所转载的文章,其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遵循原作者的版权声明,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我们将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在不通知作者的情况下转载文章。如果转载行为不符合作者的版权声明或者作者不同意转载,请来信告知:qbw@fiberglass365.com。如其他媒体或个人从本微信公众号转载有关文章时,务必尊重原作者的著作权,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来源:玻纤情报网
 关键词:
免责申明 网员服务 广告服务 站内导航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南京玻璃纤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www.fiberglass365.com.cn 苏ICP备09016666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