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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利好政策! 风电成为2030实现碳达峰的主力军
发布时间:2022-01-04   浏览次数:

2021年作为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政策意见密集出台,我国连续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后者更是在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中发挥统领作用,是“1+N”中的“1”。


在《方案》中列出的“碳达峰十大行动”将成为实现碳达峰的核心手段,且“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被放在第一位,充分说明化石能源转向非化石能源、清洁能源将是实现碳达峰的有力抓手。作为可再生清洁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风电自然成为我国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的主力军,在《方案》中多次被提及:




01




在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方面,《方案》要求我国2025年,实现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达20%左右;2030年,实现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达25%左右。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底,我国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为15.9%,超过预定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15%的目标。风电装机规模方面,截至2021年9月底,我国累计风电装机规模为297.27GW,占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的12.95%,仅次于火电、水电,是实现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目标的重要电源。




02



严控跨区外送可再生能源电力配套煤电规模,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我国陆上风资源富集区多位于西北、华北、东北地区,该地区风资源优秀的同时就地消纳能力不足,需要通过特高压输电通道进行长距离输送,解决发电端和用电端的分布不均问题。根据统计,2020年我国20条特高压输送通道平均可再生能源占比为45.9%,创下近五年新低。此次政策的发布将有助于新建的特高压外送通道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的上升,助推能源领域清洁能源转型。




03



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在我国“十四五”规划中,计划在东北、华北、西北、西南等地区建设九大清洁能源基地,包括松辽清洁能源基地和冀北清洁能源基地“风光储一体化”基地;黄河几字弯清洁能源基地和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风光火储一体化”基地;新疆清洁能源“风光水火储一体化”基地;黄河上游清洁能源基地、金沙江上游清洁能源基地、雅砻江流域清洁能源基地、金沙江下游清洁能源基地“风光水储一体化”基地。另外,国家主席习近平此前庄严宣布:我国在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加快规划建设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第一期装机容量约1亿千瓦的项目已有序开工,揭开了我国风电大基地2.0时代的序幕。




04




坚持陆海并重,推动风电协调快速发展,完善海上风电产业链,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除鼓励陆上风电开发建设大基地外,该政策明确提出了建设海上风电基地,为我国海上风电产业的发展点亮了一盏引航灯。2020年是我国海上风电国补的最后一年,2021年国补将全面退潮,目前仅有广东省接棒补贴,提出对海上风电项目进行省级财政补贴。有了此次行动方案对海上风电的重点提及,后续各省或有可能出台相应的鼓励、支持性政策。海上风电将是未来风电发展的方向之一。相较陆上风电而言,海上风电具有发电效率高、距消纳中心近、占地面积小等优点,但也存在建设成本高、运维成本高的缺点。为此,政策要求完善海上风电产业链,做好技术、产品储备,不断降本增效;同时,政策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这对于有资金实力、技术实力、且有意愿探索海上风电领域的开发商而言是一件好事。




05




积极发展太阳能光热发电,推动建立光热发电与光伏发电、风电互补调节的风光热综合可再生能源发电基地。



资料显示,光热发电通过蒸汽推动汽轮发电机组发电,能为系统提供可靠的转动惯量,能在在火电占比逐渐下降、承担深度调峰压力巨大的新形势下,实现高比例光伏、风电渗透的电力系统中承担类似燃煤和燃气火电的“压舱石”角色,且启停速度快,有助于在实现碳达峰路径下稳定电网的需求。




06



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到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



未来,我国新能源将迎来更大规模、更高速度的发展,消纳利用压力将持续增长,所以需要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为完善该机制,相关部门连续出台分时电价政策、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政策、新型储能等相关政策。另外,在《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提出每年初滚动发布各省权重,同时印发当年和次年消纳责任权重,当年权重为约束性指标,各省按此进行考核评估,次年权重为预期性指标,各省按此开展项目储备,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的逐年分解,既引导各地权重逐年提升,也避免了盲目加码,确保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平稳有序实施。




07




推动西南地区水电与风电、太阳能发电协同互补。



西南地区包括云南、贵州、广西等地,当地水电发达,但在冬季枯水期或自然环境的影响下可能导致水电在部分阶段出力不足。特别是在冬季枯水期中,水电出力到达年度最小时,而风电则在冬季可以很好的实现与水电的协同互补,保障清洁能源长期有效的输出。




08




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



由于未来风能难以预测的特性,所以风电与生俱来的具有间歇性,随着电力系统中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所占比重逐渐增加,给电网带来的压力也愈发加大。通过新能源+储能的方式,可以很好的实现对清洁能源发电的削峰填谷,保障电网稳定运行。



09




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方面,政策指出推动有色金属行业碳达峰,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提高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应用比重;推动建材行业碳达峰,因地制宜利用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电力、天然气应用比重。


工业一直以来是我国的用电大户,其生产过程中耗电量可以通过清洁能源替代的方式来进行降碳,如电解铝企业布局云南,利用当地廉价的水电进行生产,一方面节约了电价支出,另一方面满足了降碳需求。同时分时电价政策也在促使工业企业调整开工时间,客观上使用清洁能源。同时,工业项目可以因地制宜,选择分散式风电、工商业屋顶光伏项目等方式,助力企业降碳。


10




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物循环利用。


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意见和建议的公告》中提到:废旧物资特别是废弃电子信息产品、动力电池、风机叶片、光伏组件、汽车及零部件、废塑料、废旧纺织品等回收体系建设被列入“需要法律进一步重点规范的内容”。目前风机叶片回收方法还很少,只有30%的纤维增强塑料(FRP)可以回收再用,而大多数则是将废弃风机叶片打碎、混合进入水泥中实现循环使用。目前成熟风电叶片的回收方法很少,废弃叶片多采用堆放、掩埋的方式处理,造成大量环境污染。国外方面,GE计划将退役的风机叶片转变为建筑材料;沃旭宣布禁止对风机叶片进行垃圾填埋处理,承诺对来自海上和陆上风电场延寿后退役的叶片进行100%回收利用;挪威Aker Offshore Wind将开展关于风机叶片等玻璃钢废物的回收利用研究;西门子歌美飒推出RecyclableBlade完全可回收叶片;维斯塔斯公布CETEC(热固性环氧树脂复合材料)叶片回收技术。


11




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低碳农业模式。


海洋牧场与海上风电融合发展作为现代高效农业和新能源产业跨界融合发展的典型案例,是综合利用海洋空间的创新思路。通过节约集约使用有限海洋空间,统筹海洋渔业资源开发,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从而开创“水下产出绿色产品,水上产出清洁能源”的新局面,探索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海域资源集约生态化开发的“海上粮仓+蓝色能源”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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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玻纤情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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