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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保温材料成火灾隐患加强监管刻不容缓
发布时间:2018-10-12   浏览次数:

商品房的质量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也关系到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但是不少开发商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擅自降低材料标准及质量,给即将居住的居民留下严重的安全隐患。像前些年南京中央国际广场、哈尔滨360度经纬度双子大厦、济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上海胶州教师公寓、沈阳黄潮万新大厦等地相继发生建筑外保温材料火灾,严重的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建筑易燃易燃外保温材料已成为一种新型的火灾隐患,由此引发的火灾表现出许多势头,为了有效预防建筑外保温系统火灾事故,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建设项目消防监督管理条例》。

据消费时讯近日报道,河北省张家口涿鹿县某在建小区就存在此问题,10月9日上午,记者接到日前反映去小区走访调查发现,该住宅小区二期外墙外保温施工正在进行中,一块蓝色的保温材料被粘贴在墙上,一部分暴露在外面,记者从堆放着的蓝色保温板撕了一片下来,用打火机点燃,很快就开始冒烟和燃烧,而且总是滴下黑色的残渣。而相关人员表明,合格的外墙保温材料将添加阻燃剂,一般不会着火,显然,该工程外墙保温材料存在偷工减料的嫌疑。

据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关于外保温材料防火等级的规定,所有建筑总原则:宜采用A级(不燃),不宜采用B2级(可燃),严禁采用B3级(易燃),住宅建筑27米以上54米以下不应低于B1级,采用B1保温材料时,应在每两层安装一个水平防火隔离带。可现在不少在建楼盘外保温材料的选用标准令人担忧,类似上面的不合格工程比比皆是。强烈呼吁广大开发商及相关职能部门能够重视居民生命安全,加强监管,真正为居民打造安全温馨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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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绝热节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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