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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累计发展绿色建筑已逾1.4亿平方米
发布时间:2017-09-12   浏览次数:

“珠三角城市累计发展绿色建筑已经超过1.4亿平方米。”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一脸喜悦地告诉记者,发展绿色建筑,能够最大效率地利用资源和最低限度地影响环境,缓解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的资源环境约束。

近年来,珠三角城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大力发展绿色建筑的方针政策,绿色建筑发展政策日益完善,技术标准体系不断健全,节能环保的发展意识不断增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建设深入推进。

推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雨后的珠海万科城绿意盎然,花园锦簇,凉亭、绿道、水池和楼房……社区里的一步一景,均能让记者感受到人、建筑、自然三者的和谐无间。这里是当地的城市建设者斥巨资打造的绿色三星住宅,也是2015年国家绿色建筑新标准出台之后珠海市第一个绿色建筑项目,如今已成为珠海绿色节能建筑的标杆。

作为中欧低碳合作综合试点城市,珠海自2015年起围绕城市紧凑发展、绿色建筑、水资源与水系统等九大领域与欧盟开展广泛合作。自2016年1月1日起,珠海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当年全市新增的绿色建筑就达752万平方米,目前已初步建立起绿色建筑管理体系。

“珠海只不过是珠三角城市大力推进绿色建筑的一个缩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深圳、广州、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惠州等珠三角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积极开展绿色建筑标识评审工作,鼓励城市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发展步伐不断加快。

为了给本地区绿色建筑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珠三角城市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绿色发展的战略部署,相继出台了发展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定文件,积极创建绿色节能建筑示范市,推动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目前,这些城市均已构建起加快绿色建筑发展的有效工作机制。为推动新建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部分城市强化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的管控,将发展绿色建筑纳入相关工作的重要内容。如,广州的国土规划部门加强规划阶段的绿色建筑管理,投资主管部门在项目节能评估时强化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初步设计审查阶段将绿色建筑内容纳入评审。

珠三角各地城市还非常注重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标准的制订,引领绿色建筑科技水平的提升,创出了一批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带动了绿色建筑质量总体水平的提高。近年来,珠三角城市发展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营运中心等一批绿色建筑三星级运行标识项目,创建了东莞生态园控股有限公司办公楼等一批国家绿色建筑创新奖项目,建设了广州市气象监测预警中心等一批有岭南特色的绿色建筑项目,有力带动了珠三角城市绿色建筑的发展。

规模化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

“十三五”期间,珠三角城市根据《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广东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等有关要求,将认真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发展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大力发展运行阶段绿色建筑。

要实现这个目标,首先必须完善绿色建筑法规政策体系。该负责人表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争取省人大制订广东省发展绿色建筑的地方性法规,珠三角有立法权的市可先行出台本地区绿色建筑管理发展的法规或规定。要完善激励政策,实施绿色建筑的相关奖励、金融支持等相关政策,鼓励绿色建筑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技术应用和管理方面进行性能提高和创新,提高市场发展高品质绿色建筑的积极性。

同时,要加快新建建筑绿色化发展步伐。珠三角城市要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研究完善绿色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机制,加强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监管,鼓励高标准、严要求、规模化发展绿色建筑。“值得一提的是,广东未来会大力推广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为特征的绿色建造方式,积极应用装配式建筑的成熟技术与产品,开展绿色建材产业化示范,培育开放有序的绿色建材发展环境。”

此外,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也是未来广东绿色建筑发展的重要内容。“我们会结合城市通风廊道改造、旧社区低碳生态化改造、城市更新等工作,来促进城市降温。同时,鼓励应用PPP、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手段,规模化推进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该负责人认为,强化宾馆、办公楼、商场等公共建筑低碳运营管理,逐步实施大型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也非常重要,广东要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的地区,在建筑中集中连片推广应用。

来源:绝热节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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