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建筑保温工程质量,减少外墙外保温施工过程中的火灾隐患,沧州市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广应用建筑保温与结构一体化技术的通知》,10月1日起,全市未完成施工图审查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全部采用一体化技术设计、建设。
按照要求,建设单位采用一体化技术建设工程项目,应在方案设计、招标文件、委托设计合同中载明一体化技术的要求,按一体化技术相应标准和规范委托设计。设计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在设计文件中明确一体化技术结构体系、构造措施、材料技术参数等指标要求。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一体化设计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内容,加强对一体化结构体系、构造措施、材料技术参数的审核、校验,对于应采用而未采用一体化技术设计的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理单位将查验一体化技术体系相关材料和构件出厂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进场复检报告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对施工单位编制的一体化技术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并编制专项监理实施细则。
此外,沧州市施工现场应制作样板件,并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实际操作培训。对一体化技术产品的规格、外观、尺寸、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现场查验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建设主管部门将加强对应用一体化技术的工程项目在设计、审图、施工、监理、验收环节的过程监管,实现全过程闭合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节能标准和防火标准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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