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发展暂行办法》通过管委会审议,将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为配合《暂行办法》的实施,经开区设立“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绿色发展专项资金”,每年预算1亿元,对节能环保项目给予补贴。
据了解,《暂行办法》共有五章四十三条,涵盖工业节能、建筑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等补贴大类,涉及补贴项目30项。与原节能环保扶持政策相比,增加了对加氢站、绿色发展项目、建筑节能、部分类别大气污染治理、污染物协议减排、重污染天气减排、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项目的补贴,取消了LED照明、示范工程、再生水管网项目等工程类项目补贴以及部分奖励类补贴,同时对部分条款的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进行了调整。
在建筑节能方面,经开区围绕规划引领、政策引导、过程监督、运行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管理机制,推动绿色建筑从住宅公建到工业用地研发楼办公楼,从低星级到高星级,从设计标识到运行标识的全方位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重点扶持项目包括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绿色建筑项目、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等。
针对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二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每平方米20元,单个项目奖励资金上限不超过100万元;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每平方米40 元,单个项目奖励资金上限不超过200万元。针对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每平方米补贴150元,单个示范项目奖励资金上限不超过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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