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海南省住建厅召开装配式建筑实施主要环节管理规定(暂行)的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从2019年起,海南省大幅度提高新建建筑部品部件的使用比例,海口、三亚等城市争取创建国家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到2022年,海南省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
2020年海南省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以及社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品住宅项目和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项目,具备条件的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到2022年,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原则上全部采用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
据悉,海南省住建厅等部门近期印发《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实施主要环节管理规定(暂行)》,从土地出让,规划报建,初步设计等10个方面,明确如何从操作层面确保装配式建筑项目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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