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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南昌、上饶等6个市确定为省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
发布时间:2017-06-23   浏览次数:

近日,江西省住建厅近日下发《江西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十三五”规划》(下称《规划》),要求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所有新建城区均按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施工、运行。确定南昌市、上饶市、抚州市、吉安市、九江市和赣州市为江西省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今年起安排建设一批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

【成果】

115项工程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志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江西省新建建筑设计阶段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比例达100%;全省共有115项工程取得绿色建筑评价标志,建筑面积达到1525.57万㎡。

全省共完成太阳能光热建筑应用示范面积1143.23万㎡,太阳能光伏发电总装机容量达408.7兆瓦,浅层地能应用面积233.188万㎡。21个项目列为全国太阳能光电建筑一体化示范项目,新余市、萍乡市、景德镇市、南昌市、宜春市、鹰潭市、鄱阳县、新干县、上栗县和余干县列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芦溪县和进贤县列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省级推广县。

【目标】

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要达50%

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所有新建城区均按绿色建筑集中示范区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施工、运行。全省城镇既有居住建筑中节能建筑所占比例超过60%。

“十三五”期间,进一步推进太阳能光电、光热、地热能和空气源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合理应用城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比达到6%以上。

发展建筑装配式设计施工,到2020年培育建设5家以上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培育建设10家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到2020年末,全省采用装配式施工的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及保障性安居工程采用装配式施工比例达到50%以上。

【任务】

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按绿色建筑标准建设

严格控制超大、超高、超限、超能耗和全玻璃幕墙类建筑,确保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标准实施执行率达到100%。“十三五”末各设区市均要建成能耗监测平台,形成覆盖全省的建筑能耗监测网络。

以节约型校园、节约型医院试点为带动,逐步扩大到旅游、商业、交通、文化、体育等领域节约型公共建筑、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有条件的项目可增设智能化系统。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省会城市的保障房,机场、车站等大型公共建筑,以及纳入当地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项目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规划和建设。

鼓励南昌、新余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鼓励南昌、新余等条件成熟地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其他城市不断扩大绿色建筑标准的强制执行范围。

积极出台支持绿色建筑的激励政策,包括推进财政激励、容积率奖励等多种措施。

进一步推动太阳能、浅层地能、生物质能、风能和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

探索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空间布局,完善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等公共交通系统和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

引入低影响开发模式,采取屋顶绿化、透水铺装、下凹式绿地等措施,建立雨水收集及再生水利用系统,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小雨不积、大雨不涝、水体不臭、热岛缓解。

今年起安排建设一批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

在政府投资或主导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益性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率先采用装配式建筑。在大型公共建筑和工业厂房优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鼓励试点城市先行先试,确定南昌市、上饶市、抚州市、吉安市、九江市和赣州市为江西省装配式建筑试点城市。2017年起,全江西省每年确定装配式建筑项目计划,并安排建设一批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

来源:绝热节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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