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出了亮眼成绩单:两年时间问责人数超1.8万人,解决民众反映的环境问题8万多个。
环保督察风暴再起,新一轮环保督察首次纳入央企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第一批督察已完成,年内开展第二批督察。
用环保督察之力筑牢“生态法治”屏障
“环保督察绝不是‘一阵风’”,这番承诺可不是空头话。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利剑再出鞘”。
需要明确的是,环保督察目的不是就个案查个案,而是督事查人,通过环保的“党政同责”和“终身追责”等配套机制,去督促各级党委政府遵循环保法规要求,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加速环境问题根治。首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出了亮眼成绩单:两年时间问责人数超1.8万人,解决民众反映的环境问题8万多个。
环保督察查什么?
1. 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
2. 重点检查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区域流域及整治情况;
3. 重点督察地方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的情况;
4. 重点了解地方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严格责任追究等情况。
环保监察执法到现场查什么?
1. 环境监察人员的权利
实施现场检查时,从事现场执法工作的环境监察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中国环境监察执法证》等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执法事项。
2. 环保监察时一般会检查内容
(1)企业生产情况
(2)企业环保落实情况
3. 环保监察执法到企业现场主要检查这几个方面:
(1)企业不能有阻挠环境监察
(2)企业环保问题投诉
(3)水污染源环境监察
(4)地下水污染现场检查
(5)大气污染防治设施
(6)废气污染检查
(7)锅炉等燃烧产生的废气检查
(8)无组织排放源
(9)固体废物污染源现场检査
(10)噪声污染源现场检査
(11)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情况
(12)检查企业是否存在环保造假(注意!两高环保司法解释对环保造假的处罚),从重处罚!
(一)修改参数或者监测数据的;
(二)干扰采样,致使监测数据严重失真的;
(三)其他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的行为。
干货
一、环保手续资料齐全
1. 环评及验收报告书等;
2. 监测报告;
3. 环保台账记录完整、清晰,无逻辑性错误、无造假;
4. 相关协议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
5. 可视环境干净整洁,制度完善。
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
1. 所有环保设施设备齐全,正常运行,无拆除/关闭/闲置,且与环评批复内容一致;
2. 设备无跑冒滴漏现象。
三、污染物合法管理
1. 杜绝违法排污(污废水)
①无通过渗井、渗坑、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废水(除过雨水以外的所有废水);
②无通过无防渗措施的水塘、坑等贮存废水或其他废物;
③场区雨污分流完善可用,无污水流入雨水渠;
④场内无明水坑,场外沟渠,道路无废水外排现象。
2. 气体规范管理(气体)
①所有可利用气体产生及储存设施做好安全标识,不漏气,不空排;
②废气不超标准排放;
3. 合法合规处置(固体废物)
①固体废物做好“三防”措施(防渗漏、 防溢流、防雨水淋湿)无杂物堆放,卫生干净整洁;
②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无随意处理,乱堆乱放;收集、贮存场所设有警示标牌,建立危废台账,有转移运出联单;
③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按要求进行收集处理;
④固体废物在运输、贮存过程要严格防止发生泄漏事故,造成突发事件。
4. 其他规范管理
①场区整体卫生干净整洁 、做好绿化;
②场区内外所有沟渠水清澈,无污水、废水掺杂;
③洗澡水,消毒水和生活污水(包括伙房废水)必须统一收集处理,严禁直接外排或流出场外;
④场区周边无杂草、雨水渠畅通、出水水质清澈;
⑤所有管道必须有统一标识,无排污管、临时搭接管道、暗管、废弃管道等。
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完善
1. 制定场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 定期检查应急物资,保证数量、规格等完备;
3. 定期应急演练,并做好记录。
思想上重视,懂法、守法,及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多学习先进经验,污染治理到位,环境管理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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