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以来,青海省海西州逐步开展绿色建筑的宣传及推广工作,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新建建筑均按照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十二五”期间,海西州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节能设计、节能施工、竣工验收100%执行65%的节能标准。
据悉,根据国家、青海省关于墙体材料“推、限、禁”工作要求,海西州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海西州城镇已全面实现“禁实”目标。截至目前,海西州共有墙体材料生产企业22家,其中,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15家,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企业4家,传统墙体材料生产企业3家。海西州墙体材料年产量达23023.5万块,其中,新型墙体材料达22012万块,传统墙体材料为1011.5万块,加气混凝土砌块年产量可达45万立方米,新型墙体材料比例已达到95.6%。
对老旧居住建筑的室内供热系统计量及温度调控、热源及供热管网热平衡改造、围护结构(墙面保温、安装节能门窗)实行节能改造。2011年至2016年下达海西州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共233项,改造总建筑面积194.66万平方米,国家、省级补助资金共计2.14亿元。其中,争取落实农村被动式太阳能暖房项目3519户,共争取落实项目补助资金2159.15万元。2017年申请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28项,改造面积14.63万平方米。
同时,做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调查和统计工作,创新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改造规划。在旧城区综合改造、城市市容整治、既有建筑抗震加固中,同步开展节能改造。充分听取有关各方面的意见,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切实减少扰民,积极推行工业化和标准化施工。监督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工程建设责任制,严把规划、设计、施工、材料等关口,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效益。节能改造工程完工后,开展建筑能效测评,对达不到要求的不得通过竣工验收。加强宣传,充分调动居民对节能改造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