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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技术导则》发布
发布时间:2020-12-21   浏览次数: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为指导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提升建筑能效,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苏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试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反馈至我厅绿色建筑与科技处。

联系人:王登云; 电话:025-51868871。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2月10日



以下为《江苏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技术导则(试行)》部分内容。

江苏省超低能耗居住建筑技术导则

(试行)

一、总则

1、为了加快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改善建筑室内环境,降低居住建筑能耗,制定本导则。

2、本导则适用于江苏省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超低能耗居住建筑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宿舍、公寓等建筑可参照执行。

3、超低能耗居住建筑除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的规定。

二、术语

1、超低能耗居住建筑

在满足规定室内环境舒适度情况下,通过设计和技术手段,大幅降低建筑供暖供冷需求充分利用自然采光、日照和通风,提高能源设备与系统效率,应用可再生能源,使其供暖、供冷能耗较江苏省2014年节能标准降低50%以上的居住建筑。

2、供冷年耗冷量

在设定计算条件下,为满足室内环境参数要求,单位面积年累计消耗的需由室内供冷设备供给的冷量,单位:kWh/(㎡·a)。

3、显热交换效率

对应风量的新风进口、送风出口温度差与新风进口、回风进口温差之比。

4、全热交换效率

对应风量的新风进口、送风出口焓差与新风进口、回风进口焓差之比。

三、基本规定

1、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室内主要空间环境计算参数取值包括以下要求:

(1)夏季供冷时,建筑室内平均温度不应高于26℃,相对湿度不应高于 60%。

(2)冬季供暖时,室内平均温度不应低于20℃,相对湿度不宜低于30%。

(3)主要房间室内新风量不应低于 30m3/(h·人)。

(4)夏季自然通风情况下,外墙、屋面内表面温度不高于 35℃。

(5)不开启供暖设备时,夏热冬冷地区室内平均温度不低于16℃,寒冷地区室内平均温度不低于13℃。

(6)冬季供暖和夏季供冷状态下,温度不保证率均不应高于10%。

(7)冬季被动供暖时透明与非透明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差不应超过3℃,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不得低于室内空气温度3℃。

(8)室内噪声昼间不应大于40dB(A),夜间噪声不应大于30dB(A)。

2、应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等因素,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

3、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应是全装修建筑。

四、设计要求

1、一般规定

建筑门窗、遮阳及机电设备等宜采用智能控制方式。卫生间宜采用干湿分离的形式。

2、围护结构

(1)超低能耗居住建筑的围护结构传热系数应符合下表规定。

▼超低能耗居住建筑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W/(㎡.K)]


(2)采用外保温系统时,保温层应连续完整。首层外墙地面以上300~500mm部位应采用耐腐蚀、吸水率低的保温材料。

(3)外墙热桥处传热阻应不小于1.00㎡·K/W;

(4)外门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应符合下表要求。

▼外窗(包括透明阳台门)传热系数、遮阳系数限值


3、机电设备

(1)空调系统设计

利用高效新风热回收系统时,显热交换效率不应低于 75%;全热交换效率不应低于 70%。

(2)通风系统设计

新风系统宜分户独立设置且可调控。室内最小新风量宜按照换气次数法确定,换气次数宜符合下表规定。排风量应为新风量的80~90%。新、排风热回收装置单位风量耗功率应小于0.45W/(m3/h)。

▼居住建筑设计最小换气次数


(3)照明系统设计

宜采用智能化照明控制系统。公共区域的照明应采取声光控制、定时控制或红外感应控制等节能措施;宜采用采光天窗、侧窗、反光镜、下沉式广场或光导管等措施改善室内及地下空间天然采光。

(4)可再生能源利用

当采用空气源热泵作为生活热水辅助热源时,机组在冬季设计工况下的性能系数COP应不低于2.20。

五、施工要求

1、一般规定

(1)施工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围护结构的保温及热桥控制、气密性保障、门窗洞口构造处理等关键环节提出明确的质量技术措施。

(2)应使用对人体健康无害的材料,符合绿色、环保、低碳的要求。

2、关键部位施工

建筑物下列部位施工时应进行气密性处理:

(1)结构与非结构连接处。

(2)外围护墙、室内分户墙砌体与主体结构间的界面部位。

(3)使用多种材料组合结构的分界部位。

(4)装配式建筑的外墙板、分户墙板的拼缝部位,无现浇叠合层的楼板、屋面板的拼缝部位。

(5)围护结构墙体中有孔洞或薄弱部位。

(6)管道穿越分户墙、板或非超低能耗建筑分区部位。

(7)管道穿越外围护结构部位。

(8)外墙安装电气接线盒部位。

(9)室内电线管端部。

(10)墙体中管线、套管穿透气密层部位等。

3、系统设备

(1)新风系统安装完成后应进行风量平衡调节,每个送风口和排风口的风量应达到设计流量,总送风量应与排风量平衡。

(2)室内排水管道及其透气管应作保温和隔音处理,可采用外包保温材料的方式进行隔声。

六、监测与评定要求

1、一般规定

(1)超低能耗居住建筑的检测与测评应包括以下内容:室内环境、围护结构、机电设备、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筑能效测评。

(2)围护结构、楼地板保温隔声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对建筑分户墙(隔墙)空气声隔声性能和楼板空气声隔声性能、撞击声隔声性能进行现场检测。

(3)供暖通风与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安装完成后,联合试运行并达到设计要求后,应进行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受季节影响未进行节能性能检测的项目应在保修期内补做。

(4)可再生能源系统在安装、调试完成后,应对地源热泵系统、太阳能光伏系统、太阳能热水系统、空气源热泵系统、风光互补发电系统等可再生能源系统进行性能测评。

2、室内环境

应在每个建筑单体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房间进行室内噪声检测,抽检数量不少于房间总数的5%,且不少于 3 间;不同建筑类型的主要功能房间不得少于 1 间;当房间总数少于 3 间时,应全数检测。

3、机电设备

机电设备检测内容包括空调冷热源系统、新风热回收系统和照明系统,并应包含下列检测内容:

(1)空调冷热源系统检测内容包括系统能效比。

(2) 新风热回收系统检测内容包括热回收效率、新风量、单位风量耗功率。

(3)照明系统检测内容包括照明功率密度、照度值。

七、验收要求

1、现场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室内环境、围护结构、机电设备、可再生能源利用、辅助冷热源、节能照明、建筑给水排水、建筑能效测评。

2、关键部位验收包括热桥节点、气密性节点、门窗洞口、系统设备、室内环境和能效测评等。

八、运行管理

1、建筑运行管理单位应制定针对超低能耗建筑特点的管理手册。管理手册内容包括建筑围护结构构造、特点及日常维护要求,设备系统的特点、使用条件、运行模式及维护要求,二次装修应注意的事项等。

2、对卫生间、厨房的排风自闭阀随时进行观察,发现不能自闭或关闭不严时要及时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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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绝热节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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