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2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北京市地方标准<民用建筑能耗指标>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民用建筑能耗指标》主要内容有: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民用建筑能耗指标;5 能耗指标修正;附录A 各种能源折算系数;附录B主要能源碳排放因子推荐值;本标准用词说明;引用标准名录;附:条文说明。
对于新建建筑,本标准是建筑节能的目标,应用来规范和约束设计、建造和运行管理的全过程。本标准给出的引导值,应作为新建建筑规划时的用能上限值。规划、设计的各个环节都应该对用能状况进行评估,要保证实际用能不超过这一上限。
对于既有建筑,本标准给出评价其用能水平的方法。当实际用能量高于本标准给出的用能约束值时, 说明该建筑用能偏高,需要进行节能改造;当实际用能量位于约束值和基准值之间时,说明该建筑用能状况处于正常水平;当实际用能量低于基准值时,说明该建筑真正属于节能建筑;当实际用能量低于引导值时,说明该建筑节能效果非常好。
对比国内外其他相关标准,本标准有如下特点:
1.能耗指标不同。本标准首次给出分类建筑实际运行阶段的综合能耗指标、综合碳排放指标和分项能耗指标。
2.建筑分类不同。本标准涉及的公共建筑类型是依据北京市城镇公共建筑各类型的数量比例及可统计的样本数据确定的,更具有操作性。
3.建筑能耗指标确定边界不同。本标准所给出的建筑采暖能耗指标是由外部输入的维持建筑正常室温的热量按照当量法或等效电法换算为一次能源/等效电消耗后除以该建筑供热总面积得到的能耗指标,不附加供暖系统热源侧及输配能耗。
4.适用范围不同。本标准目标值是指通过对能耗较高的部件和系统进行优化组合所能达到的,按使用目的和使用区来区分的标准使用条件下的单位电耗计算值,对新建建筑、新设施和需改造的设施都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