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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绿色 “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7-05-1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近日,环境保护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系统阐述了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的重要意义,要求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丝绸之路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各国共商、共建、共享,遵循平等、追求互利,全面推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以下简称五通)的绿色化进程。

指导意见提出,以“理念先行,合作共享;绿色引领,环保支撑;依法依规,防范风险;科学统筹,有序推进”为基本原则,用3-5年时间,建成务实高效的生态环保合作交流体系、支撑与服务平台和产业技术合作基地,制定落实一系列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政策和措施;用5年~10年时间,建成较为完善的生态环保服务、支撑、保障体系,实施一批重要生态环保项目,并取得良好效果。指导意见从加强交流和宣传、保障投资活动生态环境安全、搭建绿色合作平台、完善政策措施、发挥地方优势等方面作出了详细安排。

指导意见提出四大任务。包括全面服务“五通”,促进绿色发展,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加强绿色合作平台建设,提供全面支撑与服务;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政企统筹,保障实施效果;发挥地方优势,加强能力建设,促进项目落地。

共建绿色“一带一路”是“一带一路”顶层设计中的重要内容。2015年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就明确提出要突出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2016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着力深化环保合作,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携手打造绿色丝绸之路。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旨在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相关部署要求,加快绿色“一带一路”建设进程。随着指导意见的进一步落实,将切实提高“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环保能力和区域可持续发展水平,助力沿线各国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目标,把“一带一路”建设成为和平、繁荣和友谊之路。

来源:绝热节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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