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5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2022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其中,在第五部分“大力提升建设科技创新能力”的第一节“加强平台建设”中提出围绕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BIM、CIM等领域,组织开展气凝胶、钙钛矿等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
而在第三部分“稳步降低建筑运行能耗”的第一节“强化增量控制”中还提出,在新建建筑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和安徽省65%居住、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开展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检查,确保各地设计和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启动65%建筑节能标准实施评估,开展75%建筑节能标准修编工作。依托合肥、滁州、六安等区域试点,开展超低能耗建筑、铜铟镓硒光伏建筑等试点应用,不断提升建筑能效。部分原文如下:
2022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三、稳步降低建筑运行能耗
(一)强化增量控制。在新建建筑中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和安徽省65%居住、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开展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检查,确保各地设计和施工阶段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启动65%建筑节能标准实施评估,开展75%建筑节能标准修编工作。依托合肥、滁州、六安等区域试点,开展超低能耗建筑、铜铟镓硒光伏建筑等试点应用,不断提升建筑能效。
(二)做好存量提升。依托黄山、淮南、阜阳等区域试点建设,加强建筑用能信息管理,开展既有建筑基本信息调查,联合机关事务管理、数据资源管理、电力、燃气等部门,完善建筑能耗及碳排放监管平台建设,逐步构建跨部门的建筑用能数据共享机制。加强运行节能管理,鼓励社会资本采取政府购买服务、PPP、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参与建筑运行能耗管理,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指导各地依托老旧小区环境提升、城市更新等专项改造,同步推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开展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指导合肥市做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绩效评价及经验总结工作。
五、大力提升建设科技创新能力
(一)加强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科研优势,搭建政产学研用一体化研发平台,支持行业企业申报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增强建设行业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围绕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在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BIM、CIM等领域,组织开展气凝胶、钙钛矿、铜铟镓硒、无接触空中交互、光储直柔等科技攻关和成果转化。
(二)强化应用推广。组织各地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行业龙头企业,召开全省建设领域科技成果推介会,邀请行业新技术单位或个人推介新技术,促进技术推广应用。引导行业积极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华夏建设科技奖等奖项,加强技术成果总结提升。组织开展2022年国家和省住房城乡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督促立项项目开展中期评估和结题验收。
(三)完善科技管理。健全科技创新管理机制,完善厅科学技术委建设,优化行业专家库。强化技术目录发布制度,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地区的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等技术。继续推动建筑业特级、一级企业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将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强度纳入企业考核评优内容,并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进行公布。
(四)优化技术培训。围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重点领域的技术、标准和实施成效,对行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开展专项宣传培训。加强装配式建筑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装配式建筑管理与技术人员培训交流。鼓励行业协会商会、高校、职业学校将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纳入培训教学内容,鼓励龙头企业开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专题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