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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蚌埠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须按“绿色”标准建
发布时间:2017-12-29   浏览次数:

今后,市民买房子时,“绿色建筑”将更加普遍。近日,《蚌埠市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方案》出炉。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市城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

今后,蚌埠市将结合旧城区改造、市容整治、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抗震加固等项目,积极推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支持开展绿色农房建设试点,推动新型墙材、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建筑中的应用。

蚌埠市还将鼓励推广应用成熟技术,使建筑更加环保、智能。积极支持项目因地制宜推广屋面(立体)绿化、自然采光、自然通风、遮阳、高效空调、雨水收集、隔音等成熟技术在建筑中应用。到2020年末,全市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竣工面积比例将达50%以上。

此外,蚌埠市将积极开展试点示范,支持绿色校园、绿色医院、绿色办公建筑等申报示范项目,推进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等开展示范建设,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建设示范,鼓励开展零能耗建筑建设试点。

来源:绝热节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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