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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07-06   浏览次数:

山西省日前发布《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明确发展目标:经过试点示范、推广发展、普及应用,到2025年底,装配式建筑成为山西省主要建造方式之一,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利于推进山西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对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等具有重要意义。实施意见对装配式建筑产业的发展目标、标准体系、设计、生产、施工等均作出明确规定。

引导扶持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区建设。通过建立战略联盟协同机制,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发挥行业集聚效应,培育集约高效的产业集群。

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基础上,结合山西省抗震设防、绿色节能等要求,制定完善设计、图审、部品生产、质量检验、装配施工等方面地方标准。积极推广标准化、集成化、模块化的一体化装修模式,提倡菜单式全装修。促进整体厨卫、轻质隔墙等材料、产品和设备管线集成化技术的研发应用。大力推广保温结构一体化、保温装饰一体化、高性能节能门窗、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等品质优良、节能环保、功能良好的新型建筑材料应用,强制淘汰不符合节能环保要求、质量性能差的建筑材料。

加大财税、金融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对编制装配式建筑系列地方标准、定额给予经费支持。符合条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装配式建筑生产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企业销售自产的符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条件的新型墙体材料,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来源:绝热节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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