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6年北京市朝阳区政府出台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政策以后,2018年1月,朝阳区政府在出台节能减排资金支持计划,该计划涵盖了节能低碳试点、示范项目,工业项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太阳能光热、地热能、风能、生物质能等),以及绿色建筑认证项目,其中对绿色建筑的奖励标准如下:
1.对列入国家、北京市节能低碳、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和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的项目,分别给予国家级示范项目50万元、市级示范项目30万元的奖励。
2.对当年度通过国家绿色建筑标识三星、二星认证运行标识的建筑,在享受国家、市级奖励的同时,分别给予每建筑平方米20元、10元的区级配套奖励,通过国家绿色建筑标识三星、二星认证设计标识的建筑,分别一次性给予80万元、40万元的奖励;对当年度通过绿色能源与环境设计先锋奖(LEED)认证的建筑,按铂金奖和金奖分别给予每建筑平方米20元、10元的奖励。
3.行政区域内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后普通公共建筑节能率不低于15%、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率不低于20%的项目,按3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