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末,装配式建筑将占东莞新建建筑面积20%以上。东莞市住建局就《东莞市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2018-2025)(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公开征求意见。
据悉,虎门镇、松山湖、南城街道、东城街道、滨海湾新区为东莞市重点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园区镇街,规划期内将积极推动装配式建筑项目的落地。
以政府投资工程为示范推进装配式建筑应用
《专项规划》提出,大力发展装配式建造方式,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建筑、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用地的建筑项目按比例实施装配式建筑,综合管廊、轨道交通、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推动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的发展,提升建筑产业科技含量,降低资源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培育新产业新动能;建立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工程建设政策体系、管理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产品体系和人才体系。
近期目标至2020年末,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0%以上,政府投资工程(含PPP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50%以上,力争建成省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至2025年末,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5%以上,政府投资工程(含PPP项目)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以上,将装配式建造发展为东莞市主要的建设模式。
《专项规划》显示,以政府投资工程为示范,进行装配式建筑项目的实践,根据各年度各类新建建筑的规模情况,推动装配式建筑向商业住宅建筑、宿舍、商务公寓等建筑项目发展。
按照规划,滨海片区、城区片区、松山湖片区,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为25%,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含PPP项目)装配式建筑比例为50%;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为40%,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含PPP项目)装配式建筑比例为70%。
《专项规划》还划定了装配式建筑项目实施比例。至2020年末,东莞市新建住宅项目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达到31%,新建公共建筑项目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达到23%,新建工业建筑项目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达到13%,新建市政项目装配式建筑实施比例达到50%。
≥5万㎡新建居住区适宜采用装配式建筑
哪些项目可实施装配式建筑?《专项规划》提出,计容建筑面积大于(含)5万平方米(以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的新建居住区、单体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新建居住建筑适宜采用装配式建筑。
此外,政府投资(含PPP项目)的新建居住建筑和纳入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推荐采用装配式混凝土建造方式;农村房屋、多层建筑及高层住宅、大跨度的住宅等,建筑推荐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造技术。
另外,计容建筑面积大于(含)2万平方米的新建单体公共建筑、新建单体工业厂房(含厂房及配套办公楼和宿舍),以及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公共设施、轨道交通、城市综合管廊等项目,适宜采用装配式建筑。而政府投资(含PPP项目)的新建公共建筑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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