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近日出台《关于严格规范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各地各部门在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在落实中央和陕西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及大气污染强化督查整改工作中,要进一步明确政策界限,规范生态环保行政行为。
《意见》结合实际,从多个方面严禁各地各部门在生态环保督察(查)整改中实施“一刀切”。如在工程施工方面,对于依法依规取得施工许可的各类建筑、道路、市政等工程项目,不得采取集中停工措施;采暖季期间,严格执行有关“禁土令”要求。
《意见》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生态环保“一刀切”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生态环保领域“一刀切”突出的地区和行业开展专项督察,对有关突出问题移交纪委监委从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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