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在新建建筑中推广应用装配式“三板”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将在枣市范围内新建建筑中逐步推广应用预制楼棉板、预制叠合楼板、预制内墙板(以下统称“三板”)。
据了解,此次推广应用装配式“三板”的实施范围为枣庄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政府投资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工程、新建公共租赁住房、新建棚户区改造项目及绿色建筑工程。对于框架、框架剪力墙、框筒结构建筑,应采用预制楼棉板、预制叠合楼板、内隔墙板或高精度砌块,鼓励采用预制外墙板;对于钢结构建筑,应采用预制内隔墙板或高精度砌块、预制外墙板;鼓励住宅工程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基础上,积极采用预制外墙板、预制阳台板、预制遮阳板、预制空调板、预制排烟气道等预制部品(构件)和高精度模板,进而升级为装配式建筑标准的建筑;鼓励装配式技术及产品在市政工程和住宅小区室外工程中的应用。
《通知》显示,自2019年 5月1日起,滕州市、峄城区、台儿庄区、薛城区、市中区,实施推广应用“三板”;2020年1月1日起山亭区、枣庄高新区实施推广应用“三板”。其中,新建项目均以施工图接审时间界定。
我们注意到,《通知》中明确了单体建筑“三板”应用比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三板”应用范围,明确预制构件品种和规格。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监理单位要强化监理职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强“三板”应用项目的质量和安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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