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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整理 | 2024年全国两会“双碳”提案
发布时间:2024-03-15   浏览次数:









2024年3月11日下午,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正式闭幕。今年两会,诸多同国家发展命运结合的重要议题再次引发全民热议和关注,其中,“双碳”议题无疑是最具影响力和引领性的议题之一。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对全球气候治理和可持续发展具有深远意义。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就碳足迹、碳市场、碳金融等多个方向纷纷建言献策,提出了众多富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提案,为推动我国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具体看看各位代表的双碳提案。






(一)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建立汽车行业统一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推动行业数字化碳管理平台建设使用

“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产业链长、关联度高、带动性强,应充分发挥‘链长’作用,引导上下游产业链持续有效降碳,率先实现‘双碳’目标。”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吉利控股集团董事长李书福带来提案,重点关注汽车产业“双碳”目标实现。

李书福向记者表示,当前我国汽车产品低碳优势明显,新能源汽车产销已连续9年全球第一,乘用车的平均油耗也在持续降低,商用车的电动化转型“减碳”潜力较大。以上均为我国汽车产业提前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新动能。但从现实情况来看,汽车产业的低碳发展仍然需要政策保驾护航,建议尽快建立汽车行业统一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并推动汽车产品碳足迹的国际衔接互认。


李书福认为,要推动产业的低碳发展,仍然需要政策方面的保驾护航。“从国际视角来看,欧盟、美国等地相继出台‘反补贴’‘碳关税’等系列政策,给我国汽车产业全球化蒙上阴影。”李书福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目前国内汽车行业产业链上下游对于企业层面和产品层面的碳排放核算仍处于摸索阶段,碳排放数据来源广泛且标准不统一,增加了短期内达到国际互认的难度。

现行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下称《积分办法》)无法直接与碳排放体系衔接。这意味着,这份《积分办法》并不能妥善解决我国汽车出口面临的“碳关税”等技术壁垒。而无法顺利突破“碳壁垒”,就会直接导致我国的汽车出口和电池产品出口或将遭遇瓶颈。

为此,李书福提出了四条建议。一是建立汽车行业统一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并推动汽车产品碳足迹的国际衔接互认;二是优先促进《积分办法》与碳减排体系的衔接机制;三是建议加快出台重点行业碳减排扶持政策,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并通过市场机制促进企业有规划的碳减排;四是加强数字化碳管理工具的规范化管理

李书福向记者表示,为进一步扩大汽车产品的出口优势,应对欧美国家的碳贸易壁垒,汽车产品急需成为2025年出台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的产品之一。

此外,《积分办法》与碳减排体系有效衔接后,也可以促进减排不足的企业更加积极地推动减排降碳,进而在全球碳博弈中打造中国汽车的低碳竞争力,补齐现阶段国内汽车行业碳排放管理的短板。

李书福认为,政策对于推动重点行业碳减排的作用非常突出。因此建议在全国碳市场建设方面,扩大行业纳入范围,按照成熟一批、纳入一批的原则,尽快将我国重点碳排放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特别是钢铁、铝等重要上游关键工业原材料行业,可以有效促进汽车行业产品原材料阶段的碳减排。

为了扩大碳市场的参与者范围,也可适时开放个人参与碳交易,进一步增加碳市场流动性,提升碳信用价值。李书福告诉证券时报记者,增强碳市场流动性,建议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框架,利用好金融工具,推出包括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产品,为扶持重点行业实施低碳转型行动筹集资金。

同时,数字化工具的使用也是推动碳管理的途径之一。李书福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可出台本行业数字化碳管理平台的建设标准及监督机制,加强碳管理平台数据质量计量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平台全过程信息采集和信息公开,持续提升平台数据监测、采集、存储、核算、校验的可靠性、即时性及规范性。

(二)中天钢铁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局主席、总裁董才平:加快制订碳足迹核算等相关国标文件,建设钢铁企业碳管控平台及碳资产管理平台

钢铁行业是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重点领域和责任主体。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数据显示,中国钢铁行业碳排放量占全国碳排放总量的15%左右。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已成为钢铁企业转型升级的核心命题。

董才平表示,当前,钢铁行业进入周期性调整阶段,市场竞争异常激烈,钢铁企业进入微利时代。钢铁企业在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大有可为,但也面临资金、技术、标准等诸多现实问题,主要表现为相关的改造投资巨大、减排技术难点和壁垒多、碳足迹核算等相关国标尚未建立、绿色低碳研究方向的专业人才紧缺。

相关改造投资方面,董才平表示,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累计投资已经超过1500亿元,2023年我国氢冶金项目总投资已超过500亿元。未来,钢铁企业要持续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工作,仍需进行大量的投资。

减排技术难点和壁垒方面,董才平表示,目前,不少钢铁企业对全氢能冶炼、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高炉煤气精脱硫等前沿技术已开展了一定的探索,但尚存在较多技术难点和壁垒。

“另外,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已于2023年5月正式生效,过渡期至2025年底,2026年开始正式征收碳关税。我国钢铁行业是第一批被纳入征收范围的行业,碳关税的增加将会进一步压缩企业效益和出口积极性。除欧盟外,美洲、东南亚等国家也陆续对中国钢材产品提出‘绿钢’‘低碳钢’需求。”董才平表示,当前,我国尚未形成规范统一的国标碳足迹核算相关标准规定,在后续互认标准的制订方面,需要争夺一定的话语权。同时,目前国内的碳认证机构参差不齐、专业性不强、缺乏规范。

在此背景下,围绕钢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董才平提出了一系列建议:

一是积极发挥资金政策支持作用。建议在目前钢铁行业下行周期的背景下,给予钢铁企业更多的绿色金融贷款、绿色专项补助等资金支持。另外,建议相关部门加快落实“差别化电价加价部分”的资金返还。

二是聚焦先进技术合力开展攻关。建议针对全氢能冶炼、高炉富氢喷吹、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产业链联合降碳等关键共性技术,开展全行业研究攻关,在行业内开展技术帮扶。同时,希望相关部门出台优惠政策,鼓励钢铁企业采用先进的低碳技术和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三是加快制订碳足迹核算等相关国标文件。加强与国际同类先进企业的合作和交流,抓好2023年至2025年欧盟“碳关税”过渡窗口期,由相关部门牵头,组织钢铁企业参与,共同建设钢铁企业碳管控平台及碳资产管理平台,积极与欧盟等贸易合作伙伴推动碳足迹标准和认证结果互信互认互采

四是进一步加强高端人才招引及培养。通过政策倾斜、鼓励校企合作等形式,招引优秀成熟的人才,并对引进相关人才的钢铁企业给予财政税收、贴补等政策倾斜。同时,强化专业培养,以设立奖学金、合作基金等形式,推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



(三)小米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兼CEO雷军:加快建立制造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推动与国际数据库的衔接与互认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必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近年来,随着国家有关部门相关政策文件的出台,我国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绿色低碳工作取得亮眼成绩。

雷军表示,随着全球加速迈向碳中和时代,国际“绿色贸易壁垒”逐渐显现,我国制造业开始面临供应链全链路贯通困境、国内行业碳数据库缺失以及供应链低碳转型压力等问题。如何打破绿色壁垒,推动供应链绿色低碳化转型,提升我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绿色”竞争力,将是破局重点。

为此,雷军提出,应先制定相应配套政策,鼓励支持企业优化升级供应链系统,推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应用,实现供应链全流程业务信息贯通,并建立绿色化评价及示范推广机制,激励企业绿色低碳化转型。

其次从速从快建立制造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完善企业共享共建机制,推动与国际数据库的衔接与互认,并逐渐建立中国深度参与、主导的全球碳足迹管理体系。

同时加强全流程绿色低碳指标及减碳措施融入,如探索建立绿色电力全国交易机制,畅通交易渠道,促进链主企业引领供应链绿色转型。



(四)中车株洲所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东林:建立供应链碳足迹数据披露规则及高质量本土化LCA碳足迹数据库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车株洲所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东林带来了多份建议,就核心出口产品供应链碳减排政策、重大工程建设低碳化、人工智能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

近年来,在共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大背景下,各国纷纷制定能源转型战略和低碳政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碳中和”正从全球共识向全球行动推进。全球主要国家围绕碳治权中的规则制定、碳金融、贸易标准和低碳技术等展开激烈的竞争与博弈,对世界产业经济格局带来深远影响。

“以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电池法案为代表的绿色贸易壁垒逐步落地,要求出口到欧盟的钢铁、电池和光伏等产品提供产品生命周期碳足迹。未来,随着各国‘碳中和’进程的持续深化,碳足迹管理也将成为影响‘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的重要因素。”李东林表示,供应链的碳管理是对产品碳足迹的有效支撑,也是企业ESG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本土化LCA碳足迹数据库,企业可以迅速获取产品的碳排放数据,量化环境影响,支撑环境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制定,指导绿色产品与技术创新,促进国际交流与合作,助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企业可以与上下游企业共享碳排放数据和减排措施,协同开展减排行动,有助于推动整个供应链的绿色发展。

对此,李东林建议,建立核心出口产品清单;建立供应链碳足迹数据披露规则;建立高质量本土化LCA碳足迹数据库。

在《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建设低碳化、绿色化示范引领的建议》中,李东林提到,近年来,国内外日益重视工程建设领域的节能减排,通过采用装备电动化、电气化施工、施工工艺改进、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筑废弃物分类管理等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节能减排效果,推进了工程建设领域的清洁低碳转型。

“在国家‘双碳’战略实施背景下,围绕国家级重大工程深入推进低碳化、绿色化举措,加强对重大工程的碳排放管控监控力度,发挥国家级重大工程示范引领作用,对于推动工程建设领域清洁低碳转型、促进我国生态系统质量提升、助力双碳目标落地具有重要的示范引领意义。”李东林表示。

李东林建议,第一,针对无人区或生态薄弱地区,鼓励、支持和引导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构建新能源电力能源供给体系,探索新能源技术及装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应用落地,实现重大工程建设能源电力的低碳绿色、安全稳定供应。第二,以重大工程为试点,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作业装备的电动化、绿色化要求,加大绿电装备补贴力度,引导和推动工程机械装备电动化实施及应用,打造示范工程并形成示范效应。第三,依托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形成建设类工程碳排放、碳管控的考核机制,以更加完善的机制、政策引导工程建设项目的低碳化发展。

当前,人工智能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兴起,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动能,深刻改变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李东林表示,制造业是人工智能创新技术的重要应用领域,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正在引发影响深远的产业变革。更好推动人工智能发展,充分发挥人工智能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作用,对我国优化经济结构、提升国际竞争力至关重要。

他建议,设立校企联合人工智能学院;加强区域研发资源配置;完善行业资质认定机制。



(五)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建立动力电池碳足迹标准体系,加快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

今年全国“两会”,张天任代表计划提交的27件议案和建议中,三分之一聚焦在新能源产业上,其中重点关注储能、动力电池碳足迹等领域。

张天任表示,动力电池回收行业在国家的重点支持下,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仍存在不足之处。他提议:构建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生态体系,强化溯源体系数字化建设;建立动力电池碳足迹标准体系,加快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加强规范性企业的资质审核,加大对白名单企业的政策扶持;完善再生原料标准体系,扩大优质再生原料进口规范和规模,保障资源供应;规范引导动力电池回收行业信息的公开化,防止资本无序重复扩张。



(六)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钟铮: 加快推进家电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财务官钟铮带来了三项建议,其中一项就是关于家电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的内容。钟铮表示,在全球碳中和的发展大势下,越来越多的国际贸易规则中,明确将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纳入必要考核指标。因此,建立健全家电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对科学指导家电行业碳减排、保持和提升我国家电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意义重大。

虽然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认证对于推动电家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引导绿色低碳消费、妥善应对贸易壁垒、提升外贸产品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但是,钟铮坦言,我国家电行业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还不完善。“近年来,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推动下,我国家电行业龙头企业、认证机构、研究单位自主开展或积极参与产品碳足迹相关评价项目取得了一定进展。但相比于国外,我国家电行业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仍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家电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体系尚不健全;二是国内家电产品碳足迹专业数据库缺失;三是家电产品碳足迹认证体系和制度亟须规范。”钟铮表示。

针对以上问题,钟铮提出了加快推进家电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的建议。她表示,要建立统一规范的家电产品碳足迹标准体系,应在与国际通用标准对接的基础上,聚焦家电行业产品特色,构建家电产品碳足迹评价模型,明确碳足迹核算的范围及边界、数据来源和精度等要求,确保同类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统一,为企业及相关机构科学核算家电产品碳足迹提供指导,同时也保证核算结果的权威性和可比性,为下一步国际互认提供科学支撑。

钟铮还建议,由相关主管部门牵头,组织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及产业链骨干企业,围绕原材料、关键零部件、产品制造以及回收利用等环节,对标国际生命周期数据建设与数据质量管控方法,建立家电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基础数据库,为家电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评估提供科学、准确、国际认可的数据支撑。

去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指出,到2025年,国家将出台5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一批重点行业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初步建成,国家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基本建立;到2030年,国家层面出台200个左右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国家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全面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将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保障。

钟铮在建议中也提到,要建立统一的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规范认证流程,丰富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加快推进碳标签、减碳标识在家电等消费品领域的推广应用,制定家电产品碳排放评价等级及对应指标,引导消费者选择绿色、低碳家电产品。



(七)中天科技董事长薛济萍:完善相关体系以应对欧盟“碳关税”

全国人大代表、中天科技董事长薛济萍准备了五份建议,其中包括应对欧盟“碳关税”方面。

根据薛济萍介绍,2023年,中天科技对欧盟出口14.6亿元,同比增长39.67%,占企业年度出口额的31.54%。中天科技规划,到2026年,对欧盟出口6亿欧元(约47亿元),欧盟将成为中天科技出口第一大区域。

不仅是中天科技,“碳关税”正式实施后,预计将对我国企业出口欧盟带来多重影响。薛济萍认为,应对“碳关税”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企业的努力,还需要国家层面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省市县各级政府积极跟进落实。为此建议积极采取措施,应对欧盟“碳关税”,减少对企业产品出口的影响。

为了全面应对即将到来的“碳关税”挑战,薛济萍提出以下五方面建议:

一、与欧盟保持“碳关税”沟通协商。提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碳减排方面共同承担责任但应有所区别的原则,建议国家有关部门与发展中国家同行共同推动建立相关机制,积极与欧盟保持“碳关税”相关工作的沟通协商,为与欧盟有经济来往的实体企业争取友好的贸易合作空间。

二、鼓励构建绿色供应链。目前欧洲部分公司招标规则已经嵌入了碳排放量化的要求,而90%的碳排放来源于原材料,降低碳排放应从源头抓起。建议出台相关政策,鼓励企业提高对绿色产品的认知与选择,促进新型绿色原材料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增强绿色原材料产品供应能力,加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间的协同合作,构建绿色供应链。

三、提高国内咨询机构国际认可度。产品碳足迹等认证需要通过SGS、BV、TÜV等欧洲咨询机构,国内相关第三方咨询机构相对较少,且国际认可度不高。建议推进我国相关机构的专业化提升和规范化发展,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机构品牌,全面提高国际认可度和权威性,便于中国企业就近开展产品碳核查、碳足迹等认证。

四、加快完善国内碳市场。全国碳市场开市以来,运行基本框架初步建立,促进企业减排的作用初步显现。建议扩大国内碳交易行业覆盖范围,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完善碳交易市场法规制度,强化碳市场运行监管机制,夯实碳市场运行基础,积极推动国内碳市场与欧盟“碳关税”互认,把碳税留在国内,提升中国碳市场的国际影响力。

五、引导企业绿色低碳发展。高质量发展是首要任务,各类企业重任在肩。要引导企业顺应发展趋势,加强内控,实施绿色设计、绿色采购、绿色生产、绿色包装、绿色物流、绿色处置等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化,实现低碳发展;更新升级高耗能设备,加快节能技术改造;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推进清洁能源运用,为低碳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八)天津荣程集团董事会主席张荣华:健全双碳标准计量体系和深化碳核算体系研究,实现钢铁行业碳足迹真实减碳

张荣华代表认为,钢铁行业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产业,其绿色低碳转型对于实现我国“双碳”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严峻,减少碳排放、实现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

张荣华代表表示,钢铁行业仍面临着诸多挑战,如减排成本高、技术瓶颈、市场竞争力下降等。为应对这些挑战,推动钢铁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双碳”战略,健全标准体系和完善鼓励政策,建议从六个方面统筹推动钢铁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一、健全双碳标准计量体系和深化碳核算体系研究,实现钢铁行业碳足迹真实减碳。张荣华建议通过建立健全双碳标准计量体系,推动国内、国际标准互认;同时鼓励深化碳核算体系研究,通过“核算法+实测法”相结合实现钢铁行业碳足迹真实减碳,为应对国际碳关税挑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完善钢铁行业双碳鼓励政策,加大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的支持力度。张荣华建议政府应制定相关鼓励支持的政策,给予企业相关研发应用补贴,加快氢冶金、深度脱碳技术,碳捕集、封存、综合利用等关键性技术吸收、引进、创新和应用,进一步发挥财税政策“指挥棒”“牵引机”作用;同时完善绿色金融支持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发展项目支持力度,助推钢铁企业早日实现“双碳”战略目标。

三、加大差别化电价政策力度,鼓励“短流程”企业健康发展。张荣华认为推动冶金行业短流程的结构调整是大幅度降低碳排放强度的重要手段。建议财政部、发改委加大支持性电价政策扶持,对率先建设短流程电炉项目完善峰谷电价机制;二是研究企业利用新能源及二次能源发电新政策,进一步为企业减负。

四、加大企业使用和建设绿电的政策支持,促进新能源健康有序发展。张荣华建议政府在电力改革、增加绿电比例等方面给予支持,并制定鼓励企业建设光伏、风能、生物质能等分布式发电可取得绿证、可纳入碳减排量等支持政策。

五、积极倡导绿色运输,构建氢能产业链与全产业链协同降碳。张荣华表示应当加强政府管理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完善氢能产业发展相关配套政策,构建“制、储、运、加、用、研及装备制造”氢能一体化产业链平台。一方面加速完善行业所需标准与规范,同时落实国家、地方支持氢能产业发展配套政策,支持绿色发展领军企业,以产业链链主角色以点带面建设氢能廊道,并加快研发全国通用方法学,促进氢能产业的健康发展。

六、完善双碳领域人才培养机制,助力实现“双碳”战略目标。张荣华认为充足的人才是保障双碳目标实现的必要条件,建议政府出台政策支持产、学、研组建联合体,以绿色发展领军企业为龙头构筑双碳人才新的培养机制,充分培养双碳人才,助力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



(九)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建立动力电池碳足迹标准体系,加快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连续多年保持全球第一。事实证明,我国已成为全球汽车产业电动化转型的重要引导力量,而动力电池行业是其中关键一环。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迅速发展,动力电池需求猛增,打造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安全闭环,推动动力电池循环产业高质量发展广受关注。

虽然动力电池回收行业在国家、政府的重点支持下,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但不足依旧存在。因此,张天任建议:

一、建议真正构建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生态体系,强化溯源体系数字化建设。

动力电池需建立电池生产商、整车企业、回收企业的综合利用生态体系,形成联动;探索适合的商业模式,整合行业资源,构建覆盖面广、可持续的回收和综合利用网络;完善信息溯源平台,构建从电池生产、使用、综合利用、报废回收等全生命周期的信息溯源系统,实现电池管理系统(BMS)的运行数据与电芯数据全部后台传输,信息系统可以对电池单体数据的实时溯源进行查询,并实现大数据平台对电池残值评估支撑,同时实现电池最终的正规流向。

二、建立动力电池碳足迹标准体系,加快产业链绿色低碳转型。

动力电池的材料具有巨大的减排潜力,动力电池的回收是减少与电池生产相关环境影响的有效方法,会降低较大比例的材料生产能源要求,降低和缓解对矿产资源过度开采和进口的依赖,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同样能大幅削减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总量。建议搭建动力电池碳排放数据管理体系,包括核算标准、产业链数据、核查保障等板块,为国家和企业提供相关核算功能,有效引导产业链共同减排。

三、建议加强规范性企业的资质审核,加大对白名单企业的政策扶持。

建立健全动力电池回收行业规范,加强白名单企业入门资质审核,加大对白名单企业的日常管理行为规范,一方面从根本上引导动力电池的合规处置,避免安全与环保隐患;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避免市场的恶性竞争行为,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同时建议国家对现有规模较大、对社会贡献度高的白名单企业在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更多优惠,鼓励其做大做强做规范。

四、建议完善再生原料标准体系,扩大优质再生原料进口规范和规模,保障资源供应。

当前,根据《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公告》(2014年第80号)规定,电池破碎料在《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中,属于禁止进口的产品。考虑到我国本土的锂资源禀赋不佳,对外依存度高,应鼓励企业去海外寻找、投资、开发电池破碎料业务,帮助企业解决进口的合规标准等问题,并加大后续电池破碎料的流向、处置工作的监管,保障资源的有效供应,提升资源自给率。

五、建议规范引导动力电池回收行业信息的公开化,防止资本无序重复扩张。

过去三年来,国内电池级碳酸锂市场价格经历了如同过山车般大幅上涨、迅速回落、价格回升、逐步回落的过程。究其原因是近两年锂电池行业过热,导致资本大量涌入,产能大肆扩张。然而,电动汽车和储能的实际需求均低于先前预期,表明发展速度放缓并推动价格下降。当前形势下,建议国家根据各地的经济、环保、能耗等承载力,分地区对待锂电池循环企业的审批建设;同时对现有的锂电回收企业立项产能以及实际产能的真实性进行调研,根据终端运用发展态势及废旧锂电池退役量科学规划立项审批量,防止资本无序重复扩张导致生产能力严重过剩,影响行业健康发展。



(十)武汉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杨智:加快推进全国性碳市场体系建设

“当前,全国碳市场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市场规模和影响力与中国在国际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重要地位还不相匹配。建议加快推进全国性碳市场体系建设。”全国政协委员,武汉市政协党组书记、主席杨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一是加快制定全国碳市场发展总体规划。近期重点应建立完善与全国碳市场相适应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体系。中期目标重点是实现总量目标与各省碳达峰目标进行有效衔接,各地、各行业可通过全国碳市场优化碳配额资源配置。远期应强化总量控制,通过收缩配额总量、利用碳价信号驱动控排企业重视低碳技术革新,为我国低碳转型提供长期动力。

二是进一步完善全国碳市场功能平台体系。除了登记系统、交易系统外,清算平台也是全国碳市场的另一大功能平台,是保证碳排放权交易能够顺利履约、交割的重要保障。应加快推进碳清算所组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更好服务全国性碳市场体系建设。

三是加大碳金融培育支持力度。从战略高度将碳市场建设纳入到我国绿色金融体系中,结合碳排放权特点,推进碳交易市场发展与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同步规划、整体设计。积极推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与气候投融资试点,支持上海、武汉等城市打造碳金融改革创新特区,进行碳金融改革创新试验,为全国碳金融发展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模式。尽快研究制定相关标准,明确金融投资机构等进入全国碳市场的准入条件,明确碳排放配额是否可抵质押、可担保,持续丰富碳市场交易品种,探索碳期货、碳期权等衍生品交易。

四是加快碳排放数据体系建设。开发统一的企业碳排放权管理和排污管理信用信息,争取纳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信贷产品提供绿色征信服务。充分挖掘中碳登工业企业排放数据资源,开发商业级大数据产品,构建行业排放基准值数据库、产品碳足迹数据库等,为企业摸清碳家底、诊断节能降碳空间、赋能绿色竞争力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持。

五是积极参与全球碳市场规则制定。积极争取引导国际“行业减排”的碳价机制建设,加强国际航空和航海领域碳排放相关规则的研究,加快与相关领域碳抵消及减排机制的对接。逐步探索建立相关行业机构、服务企业以及专业人才储备,提升我国民航运输业等的绿色高质量发展能力和影响力。



(十一)首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民革:推动钢铁行业低碳转型,研究制定钢铁行业纳入碳市场政策

加快推进低碳转型,是钢铁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保持产业竞争优势、引领世界钢铁工业发展的重大举措。在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首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赵民革带来了3条“推动钢铁行业低碳绿色转型”的具体建议。

第一,设立国家钢铁低碳技术创新中心。当前,国际主要钢铁生产国家(地区)均制定了极富雄心、极具挑战的低碳技术发展计划,希望借此扭转其钢铁工业全球竞争力走弱势头。与之相比,我国钢铁行业低碳转型起步较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低碳技术储备不足,研发攻关力量较为分散,国家层面尚未形成针对核心低碳共性技术的系统支持方案。

“建议国家有关部委在钢铁行业设立国家钢铁低碳技术创新中心,配套钢铁强国科创专项资金,在绿色低碳、数字智能和多学科融合领域形成科学导向的基础性研究、前沿导向的探索性研究和市场导向的应用型研究体系,打通创新链和产业链堵点。”赵民革特别提出,要重点支持钢铁行业及上下游产业链开展低碳技术基础性研究和能力建设、世界前沿低碳共性技术研发及应用,同时推动钢铁行业EPD平台建设及下游用钢产业链应用,以及绿色钢铁材料政府采购,钢铁新材料、新装备跨产业链国货国用。

第二,出台一揽子政策赵民革对比分析认为,国外绿色低碳转型启动较早的国家,支持政策更加具体、支持金额总量大,多数在国家层面建立了绿色低碳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绿色低碳转型项目和重大技术研发。“我国钢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也亟须国家层面结合我国资源禀赋和钢铁工业发展特点,出台产能治理、技术创新、财税金融、人力资源等有针对性的一揽子政策,统筹推进钢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与高质量发展。”他表示。

为此,赵民革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形成政策合力,研究制定低碳驱动下钢铁行业总量下行阶段的人员安置系列政策、钢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财税与金融支持系列政策、绿色低碳重大技术创新支持政策钢铁行业纳入碳市场政策完善绿色低碳钢铁产品推广应用标准政策体系等,统筹推进钢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第三,引导、鼓励钢渣等固废资源综合利用。2023年全国约产生钢渣1.5亿吨,而目前,我国钢渣综合利用率约为40%,远低于国外钢渣综合利用水平。

为此,赵民革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在3方面加强政策引导。一是加大力度推进行业协同。推动钢铁与下游行业建立更广泛的协同耦合发展机制,共同开展钢渣产品质量评价、实际工程应用验证等,为钢渣高效利用疏通拓展渠道。二是出台相关政策对钢渣在建材行业的应用提供支持和引导,形成钢渣产品质量管控体系。三是进一步建立推广钢渣应用的具体标准,提供钢渣应用场景和推广计划,提高钢渣资源化利用水平。



(十二)民建山西省委会主委李俊林:开展中国特色CCER方法学研究,改革现有方法学管理机制

“之前,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的核证和备案,主要标准源于清洁发展机制(CDM)的方法学。但从本质上来讲,CDM机制下的核证减排量(CER)是欧盟等西方国家的一种技术输出方式。随着中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重启,CCER的有关方法学也面临着更新和完善。”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山西省委会主委李俊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李俊林进一步解释,CDM机制就是欧盟购买发展中国家CDM机制下的CER,完成自身碳减排目标,从而赢得应对气候变化的话语权。CER获得认定有两个重要前提:一是相对行业技术基准线的碳减排,二是强调CER收益对项目实施的额外贡献度。这两个前提组合起来的逻辑为:要采用比国内行业基准先进的技术,而且实施成本要高到经济不可行,这样才能销售CER。这一过程中,西方技术领先企业输出碳交易体系和以技术为底层的方法学,实质上也向中国等发展中国家输出了西方昂贵的技术,赚取了远超购买CER成本的技术收益,这一点在CDM方法学所依托的技术中凸显。

因此,新的CCER不应仍将国际方法学和国际市场认可作为对标目标,极力推荐国际方法学标准。因为,这还是当年西方CDM机制的话语体系,不符合中国实际也不利于中国国内先进技术的发展。

为此,李俊林建议:

一是高度重视中国特色CCER方法学的研究。不宜全盘接受CDM、国际自愿减排标准(VCS)等国际方法学,应该立足国内技术发展需要和国内碳达峰碳中和需要,编制中国特色的CCER方法学体系,通过国内和国际碳市场提高国内低碳技术的影响力。

二是加快改革现有方法学申报评审的管理机制。增加方法学征集和申报渠道,鼓励企业和行业协会申报;在方法学评审环节增加技术专家、行业专家、金融专家等,增加技术和产业话语权;增加方法学公示环节,广泛听取不同意见。

三是研究服务于中国“双碳”目标导向的CCER理论基石。额外性论证中加强对减排技术外部性的关注。目前方法学的额外性论证特别强调项目财务收益对碳交易收益的依赖性,容易排除那些既有经济效益又有气候效益的项目。鉴于具有经济效益的项目往往能快速推广,建议聚焦减排技术应对气候变化的外部效应这一基础,淡化财务限制,鼓励优质减排企业做大做强,参与国际竞争。



(十三)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及自愿减排交易范围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围绕可再生能源和碳市场带来了2份建议,分别为《关于稳定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的建议》、《关于扩大自愿减排交易范围,进一步健全完善碳市场的建议》。

《关于稳定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的建议》

2023年以来,各省纷纷出台电力市场交易实施方案,根据各省可再生能源占比不同,入市比例要求不一,部分省份甚至要求100%参与市场化交易。

对此,曹仁贤表示,可再生能源发电是一次性投资项目,其出力存在随机性、间歇性,也没有燃料等原材料进项,现行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主要针对常规火电机组制定,没有体现可再生能源发电特性,因此与常规火电“无差别”竞争,可再生能源投资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经常承担超额偏差电费风险,收益难以保障。

同时,国内绿电绿证交易尚未全面实施,可再生能源的低碳环保价值未得到兑现。在没有环境价值保障的情况下高比例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可再生能源发电资产面临严峻的不确定性。

“由于风光等可再生能源项目是一次性固定资产投入,企业按照项目投产时上网电价测定收益并做投资决策、偿还贷款、缴纳税费。”曹仁贤表示,在完备的电力市场机制建成之前,存量项目大比例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电价必将发生波动,初始投资收益逻辑不能成立,也影响未来新增项目投资信心。

为此,曹仁贤提出两点建议:

一是稳定可再生能源发电电价,建议针对存量可再生能源项目,严格执行国办函〔2022〕39号及发改能源〔2019〕19号的规定,按项目核准时国家及当地规定的上网电价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不少于20年),并确保项目所发电量全额上网。针对2024年及以后的新建项目,他建议每年根据各地区可再生能源项目度电成本加配套储能成本,以及合理收益原则核定当年新建项目的发电上网价格,和各地煤电价格脱钩,其中合理利用小时数内电量以核定电价签订购售电合同(不少于20年),超合理利用小时数外电量参与市场化交易。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各省新能源电价政策的监管,定期组织核查,及时纠正各省新能源项目电价新政策有悖于原有政策的情况,促进新能源可持续投资。

二是加快绿电绿证交易市场建设。曹仁贤建议,加快完善全国统一的绿电绿证及交易管理机制,推进绿电绿证交易市场走向成熟,适时建立“配额制+绿证交易”制度,释放绿电供需双方发展潜力。

《关于扩大自愿减排交易范围,进一步健全完善碳市场的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积极参与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为应对气候变化挑战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全国碳市场自启动以来发展迅速,成为我国温室气体减排和绿色转型的重要平台。

曹仁贤表示,截至目前,全国碳市场已完成两个履约周期,市场运行平稳,为我国双碳目标实现、推动全社会低碳转型发挥了重要作用。

他认为,目前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市场虽已重启,但CCER方法学的发布数量较少,大量碳减排项目未参与碳市场;控排企业可使用CCER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的比例较低,市场主体参与碳市场自愿交易的积极性较差,碳市场活跃度偏低;民间市场主体缺乏参与碳市场自愿交易的途径,且可参与的交易品种和管理制度不明确;缺乏有效运用全国碳市场应对欧美碳关税壁垒的政策研究和措施,增加了出口贸易的碳风险;国内绿电、绿证市场与碳市场脱节,需求潜力激发不足。

为推动我国碳市场可持续发展,降低出口企业的碳税风险,稳定我国对外贸易的基本面,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曹仁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扩大自愿减排交易覆盖范围,积极鼓励民间市场主体交易。二是坚持碳市场制度的守正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国碳市场。三是适度提高全国碳市场控排企业每年可使用CCER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的比例,加强绿电、绿证与碳市场的衔接。

他建议结合全国碳市场的需求,尽快增加CCER方法学的发布数量,以满足不断增长的碳减排需求。其次,建议设立国家级碳普惠管理和交易平台,作为全国统一的碳普惠交易场所,为公众和小微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碳普惠交易服务。第三,配套制定出台国家级碳普惠管理办法,明确碳普惠交易的目标、规则和要求,规范碳普惠市场的运行管理。

同时,他还建议逐步扩大全国碳市场行业覆盖范围,尽快将电力行业之外的其他工业行业纳入全国碳交易体系。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强化全国碳市场数据质量监管机制,完善全国碳市场的法规和制度建设。积极参与基于《巴黎协定》的国际碳市场双边或多边市场机制的合作联通,提升中国碳市场的全球影响力。




(十四)中海炼化大榭石化副董事长王志良:加快建立健全绿电抵扣碳排放机制

“中国绿电交易已运行两年多,但目前尚未建立全国性的绿电抵扣碳排放机制;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计算和部分地方试点碳市场绿电抵扣核算规则,未将绿电交易电量排除在核算外,导致中国出口企业绿电抵扣碳排放可能无法获得国际认可。”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海炼化大榭石化副董事长王志良针对国内的绿电抵扣碳排放机制提出了上述看法。

王志良认为,国内绿电降碳方面存在三大问题。

一、绿电交易为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提供了重要渠道,但当前机制对企业使用绿电降碳的激励不足。王志良称,尽管国家明确认可绿电的降碳效果,但仍未出台全国性政策统筹指导各地方、各部门认可企业在履约、考核时可以以绿电抵扣碳排放。由于缺少统一明确的绿电抵扣碳排放政策,导致企业在购买绿电时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例如,现在购买绿电未来是否可追溯,绿电抵扣碳排放量计算规则不明确等。这些均对企业购买绿电的环境价值兑付带来影响。另一方面,企业降碳需要合理的成本收益。目前绿电相较火电通常有3-5分/千瓦时的环境溢价,企业购买绿电需要支付额外成本。然而,除了北京、天津、上海、湖北等地试点碳市场允许企业购买绿电用于碳排放核算抵扣外,全国及其他试点碳市场控排企业尚无法抵扣碳排放,不利于以市场机制促进社会绿色电力替代。

二、目前电网排放因子计算方法和相关的绿电抵扣核算方法,不利于国际社会对中国企业出口产品在降碳方面的认可。王志良表示,未来至少会有价值2万亿元的中国直接出口产品面对碳成本挑战。欧盟、日本、韩国等世界主要经济体陆续发布了进口产品碳足迹相关规定,范围涉及动力电池、光伏产品等多个板块,对进口产品碳排放水平提出更高要求;“RE100”等全球合作倡议也在自下而上推动企业绿色电力替代,企业对绿电采购的需求不断提升。包括欧盟、RE100在内的相关主体仅认可环境权益未被重复出售、转让和声明的绿电,但中国全国范围及区域电网排放因子计算中,尚未扣除已交易绿电,导致该部分绿电的环境价值被重复计算,因此中国出口企业绿电抵扣碳排放可能无法获得国际认可。

三、相关部门间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王志良认为,绿电抵扣碳排放政策从地方试点碳市场向全国碳市场推广过程中,需要解决电网排放因子同步调整,绿电、绿证交易与碳市场关联等诸多问题,对主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虽然目前相关部门建立了部门间协调机制,但由于涉及领域复杂程度高,关联性强,需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的力度。

为此,王志良提出三点建议:一、建议生态环境部应加快制定绿电抵扣碳排放政策,从碳排放统计角度制定消费主体购买绿电抵扣碳排放制度,从全国及试点碳市场角度制定控排企业购买绿电折算碳排放履约制度;二、建议上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应尽快发布绿电交易所对应电量的电网排放因子,有效提升中国绿电的国际认可度;三、建议以上三大国家部委从更高层面进一步加强部委间统筹协调,针对此问题研究成立专题联合工作小组,引入该领域外部权威专家,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加快解决政策出台涉及的相关问题。



(十五)浙江省安吉县天荒坪镇余村村党支部书记汪玉成:让更多林业碳汇融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汪玉成代表指出,林业碳汇融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对“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以及共同富裕实现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

为推动竹产业高质量发展,他建议:基于安吉竹林碳汇改革的探索和已经形成的《竹林碳汇经营项目方法学》,加快推动该方法学尽快纳入国家CCER方法学体系,让更多的林业碳汇融入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



(十六)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明确碳排放权金融属性 推动碳金融稳健发展

“我国碳金融市场已经取得初步进展,但在《条例》和全国碳市场的交易规则中,还未明确碳排放权的金融属性。”全国政协常委、浙江省工商联主席、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认为,碳金融业务的法律地位和政策支持尚未明确,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碳金融市场的发展。

南存辉表示,明确碳排放权的金融属性,有助于增加碳市场的流动性和活跃度、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提高我国在国际碳市场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促使碳金融监管的规范化制度化。

南存辉建议,构建以《条例》为立法基础,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范为支撑的制度体系,进一步推进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标准体系建设。建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一步推进碳市场扩容工作,扩大碳市场的覆盖范围,继续深化绿色金融试点,逐步允许金融机构、各类投资者参与交易,提升碳交易市场流动性,增加交易量和活跃度。同时,建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金融主管部门鼓励金融机构探索碳金融产品创新,探索贴合企业和机构实际需求,具备可操作性、简便性、流通能力强的碳金融产品。此外,建议加强国际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提升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国际竞争力。



(十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党委书记霍颖励:完善可持续信息披露机制 推动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

“尽管我国在推动绿色金融发展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但目前我国绿色金融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绿色金融标准不统一、可持续信息披露不完善、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不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到位、转型金融框架有待建立等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党委书记霍颖励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此,她提出以下五方面建议:

一是建议统一绿色金融标准。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是规范绿色金融业务的重要保障。我国绿色债券标准由人民银行牵头制定,基本上做到了与国际主流绿色债券标准保持一致,但绿色信贷标准口径不一,人民银行《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仅涵盖表内信贷口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绿色融资统计制度》则涵盖表内外的社会融资口径。此外,国内绿色信贷标准与国际通行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

据霍颖励介绍,国际绿色信贷一般以“赤道原则”为主,该原则对绿色产业的定义更为严格,而我国对绿色项目认定、信息披露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要求较低,境内仅有9家银行采取“赤道原则”。建议:一是制定统一的绿色贷款标准,并对已有的绿色项目遴选模式进行整合。二是逐步扩大金融机构采用赤道原则的范围,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进行分类,对不同类别项目实行不同的融资支持措施。三是持续推动《共同分类目录》标准落地实施,建议按照标准,在银行间市场对绿债贴标的基础上,扩大贴标范围,推动绿色债券标准与国际接轨,从而有利于吸引更多境外投资者投资国内债券市场。

二是建议完善可持续信息披露机制。可持续信息披露是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基础性制度。目前国际上已经基本实现了可持续信息披露由多标准向单一标准的融合,由自愿披露向强制性披露转变。我国先后对上市公司、发债企业等提出信息披露要求,但仍存在管理责任不明确、披露主体范围较小、披露内容单一、披露内容格式不统一等问题。

对此,她建议,加强可持续信息披露建设,统一披露标准并积极推动国内标准与国际接轨,同时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信息披露标准落地,扩大强制披露的主体和范围。发挥现有金融基础设施作用,充分运用科技赋能,对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提出规范统一的数字化要求,夯实信息披露的数字化基础。加强可持续信息披露的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和完善,提升国际规则的包容性和兼容性。

三是建议进一步丰富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丰富的绿色金融产品体系有助于满足市场主体多样化需求。2023年我国绿色债券发行数量下降,绿色债券流动性不足。一是建议鼓励境内外发行人依据《共同分类目录》发行绿色债券,不断增强我国绿色债券市场对在全球的影响力。二是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供给,提升绿色债券流动性。

“考虑到银行间市场对外开放以及绿色债券发展情况,建议监管部门允许在银行间市场推出绿色债券ETF产品。”霍颖励称,一方面债券ETF是国际成熟的投资品种,境外机构接受度高,可吸引更多境外机构投资我国债券市场;另一方面,发行绿债ETF可充分利用指数化投资风险分散、透明度高、投资成本低的优势,有利于降低绿色债券投资成本和难度,推动实体经济实现绿色低碳转型。

四是完善绿色金融激励约束机制。我国高度重视绿色金融“顶层设计”,是最早将绿色金融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国家,率先建立了比较系统地支持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框架。建议一是不断完善绿色金融政策框架,出台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二是延续实施央行碳减排支持工具,增加规模,并适当扩大金融机构对象范围和支持领域。三是加大对投资者的激励措施,如将绿债基金等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方案》考核,激励更多金融机构参与绿色金融活动,发挥各类金融机构的专业优势,引导更多资金流向绿色金融领域。

五是建议加快建立转型金融政策框架。绿色金融缺少对高碳产业绿色低碳转型的资金支持,而转型金融成为绿色金融的有益补充。目前我国转型金融处于初步阶段,仅在部分地区出台相关政策,全国性转型金融标准有待建立。建议从国家层面确立转型金融标准,明确转型金融所支持的行业或项目的识别标准、转型资金用途、转型路径、转型所需时间、信息披露、效果评估等,为碳密集行业低碳转型活动等提供政策支持。



(十八)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严宝玉:更好发挥碳金融市场资源配置作用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严宝玉就“当前绿色金融发展取得的成效、推动转型金融发展主要面临哪些挑战以及如何看待碳金融的未来发展前景等热点问题”发表如下看法。

一、目前,我国绿色金融“三大功能”逐步显现,“五大支柱”初步形成,在支持经济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绿色金融发展“底座”持续夯实。构建形成国内统一、国际接轨、清晰可执行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取得重要进展,并试点开展碳核算。二是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完善。创设了碳减排支持工具、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等支持工具,全面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向绿色低碳领域。三是绿色金融市场快速发展。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以绿色贷款、绿色债券为主的多层次多元化绿色金融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四是国际合作持续深化。中国绿色金融政策、标准、产品和市场的国际认可度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二、近年来,随着绿色金融快速发展,服务高碳行业低碳转型的转型金融逐渐引发关注,但还面临以下问题。一是前端基础制度尚需完善。我国虽在部分领域发布了低碳转型规划和标准,但覆盖的行业还不多,对转型活动的分类还不明确,部分标准未考虑地区差异。二是配套机制有待健全。企业碳排放信息监测、核算、披露尚处于起步阶段,对转型活动效果的评估机制还不太健全,微观转型主体设立的转型目标难以与宏观气候目标进行科学可信的基准比较。三是转型金融服务能力不足。金融机构转型服务能力较为欠缺,转型金融产品创新、推广、应用不足。低碳转型融资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绿色债券、绿色基金运用较少,转型投资基金规模普遍较小。

三、目前,我国碳市场尚处于起步和不断探索完善的阶段,在此过程中,针对碳资产的金融服务也在不断创新。从四川的情况来看,近年来,金融机构围绕CEA(碳排放权配额)等碳资产相继进行了碳排放权质押融资、碳足迹挂钩贷款等金融产品创新。但是,全国碳市场的参与主体还比较有限,难以避免流动性不足、价格发现功能发挥有限等问题。随着产业基础和配套机制不断完善,我国碳市场和碳金融市场的前景十分广阔。从市场角度看,市场交易主体的丰富、覆盖行业范围的拓展、配额分配方式的优化、碳信用市场的多样化发展和碳期货等衍生品的创新,将为碳金融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从政策支持角度看,财税和货币政策协同发力,鼓励更多主体和民间资本进一步参与碳市场,并推动金融功能内置于碳市场,更好地发挥碳金融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



(十九)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王焰新:加强“双碳”人才培养,支持有条件高校建设“近零碳校园”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王焰新提交《关于加强“双碳”人才培养工作的建议》。

王焰新表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这场变革既需要资源、能源、资金和科技的天量投入,更需要大批高素质的复合型、创新型碳达峰碳中和专业人才。当前,我国双碳专业人才需求总量巨大、结构复杂、类型多样、增长迅速。双碳专业人才需求和供给之间存在着巨大缺口,供给严重滞后于需求,而且这个缺口随着双碳建设加速正在快速扩大。因此,动员全社会教育力量,构建并完善以高校为核心,政府、企业和社会深度参与的,多层次立体化的双碳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有效响应双碳战略的重大需求尤显迫切。

王焰新在调研中发现,当前,我国双碳人才供需总量不足、人才供需存在结构失衡、人才质量不匹配。为此,王焰新提出五点建议:

一、做好政策体系顶层设计。建议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加快制定双碳产业目录,完善产业细分标准,系统完善政策体系顶层设计,加强人才供给规划指导。

二、加强双碳学科专业建设。建议通过增设双碳直接相关专业、支持高校自设双碳相关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等方式加快高校双碳学科专业建设,提升高校双碳人才培养能力。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培养适应产业需求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与此同时,应加快推动编写高质量双碳教材、培育跨学科的双碳教师团队。

三、优化高校双碳教育模式。支持有条件高校做大做强双碳领域的科技创新平台,更加紧密地对接产业需求,推动双碳专业教育由授课型向研究型、实践型、实验型等多元形式转变,促进教育模式的革新,鼓励办学水平高的院校“开源”双碳教育。鼓励跨国、跨校、跨学科的双碳人才联合培养。创新机制,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双碳人才培养。

四、重视校园环境育人。鼓励和支持高校探索建立校园碳中和生活实验室。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有条件高校建设“近零碳校园”: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应用新型节能技术,提高综合能耗利用水平,依托信息监控平台,强化能源日常监控与管理,推广低碳环保理念,倡导校园绿色低碳生活。

五、打造精准就业服务体系。鼓励职业院校承担起双碳技术人才培养的责任,支持引导企业和其他社会主体参与双碳人才培养。引导企业完善用人制度,通过与关键岗位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合规、理性方式招揽双碳人才,通过提供明确涨薪机制、福利待遇、期权激励条件等方式提供良好就业创业环境。




(二十)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生龙:完善认购碳汇责任适用规则体系

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生龙表示,近年来,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审判执行方式,探索运用认购碳汇替代修复生态环境,在助力碳达峰碳中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适用认购碳汇责任方式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认购碳汇责任适用案件范围不清、适用制度供给不足、适用配套支持衔接不畅、与其他责任适用顺位不明等。

李生龙建议,要出台专门制度为认购碳汇责任适用提供保障,及时总结地方认购碳汇责任适用经验,结合碳汇交易管理相关规定,尽早出台认购碳汇责任适用的专门制度,完善认购碳汇替代修复生态环境司法规则体系要明确认购碳汇责任适用顺位,厘清认购碳汇与其他侵权责任的关系。在受损生态环境不具备原地或异地修复情形下,引导侵权人主动认购经核证的碳汇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在受损生态环境可以原地或异地修复情形下,秉持生态修复优先理念,不宜适用认购碳汇责任承担方式。要加强认购碳汇责任适用技术支持保障,联合碳汇管理、交易及技术服务等部门,探索开设认购碳汇司法专用通道,加大碳汇产品司法认购技术支持和保障。



(二十一)中兴通讯高级副总裁苗伟:建议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碳中和示范区

两会期间,中兴通讯高级副总裁苗伟提出关于双碳战略和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多份建议。

苗伟提出,建议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碳中和示范区,具体措施包括加强统一规划和顶层设计、探索能源协同发展模式、建立统一碳排放核算口径、实施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定减排时间表和中长期碳排放目标等。

作为数字经济的重要底座,算力对产业的拉动赋能作用日渐凸显。在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苗伟还建议加大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包括:进一步加强全国算力的统一调度和统筹规划,实现算力资源的高效使用,进一步加强运载力和存力建设,以满足算力调度过程中实际的市场需求;加强构建开放的算力生态,构建一个开放、兼容的智算产业生态系统,鼓励国内外企业、研究机构、开发者之间的深度合作与交流,形成开放合作新格局;增加对算力建设和应用的政策扶持,并将培育新业态和新模式。

苗伟认为,数字经济对新质生产力的推动作用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以“数”谋“新”,数字时代,数据成为新的生产要素,以5G、人工智能、区块链为核心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将加速信息流通,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生产效率,为经济增长注入新的动力;二是加“数”向“实”,利用新兴数智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的改造,通过数实深度融合,以“鼎新”带动“革故”,以“增量”带动“存量”,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构筑新的发展优势。



(二十二)中海油董事长汪东进:将海底二氧化碳封存作为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重要战略举措

中海油提供的数据显示,中国沿海地区高排放工业及电力企业密集,沿海八省二市(未包含海南省、台湾省)碳排放总量高达50亿吨以上,约占全国碳排放总量一半,未来减碳需求量大。此外,沿海地区工业密集、碳排放集中,因就近陆地封存受人口密集带来的二氧化碳泄露安全隐患影响,离岸实施海底封存成为主流趋势。中国海域二氧化碳封存潜力巨大。中国地质调查局数据显示,中国海域二氧化碳的地质封存潜力达到2.58万亿吨。

全国政协委员、中海油董事长汪东进表示,相比于陆地封存,海底封存安全风险更低、减碳潜力更大,且具有较好的源汇匹配性,未来将是助力中国沿海地区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重要措施。目前中国海底二氧化碳封存尚处于产业发展初期,关键环节技术成熟度较低,项目投资及运营成本高,政策以鼓励引导为主,亟待可操作性政策出台。

为此,汪东进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是建议将海底二氧化碳封存作为碳中和目标实现的重要战略举措,系统性开展工程示范和产业化发展的顶层设计。汪东进建议,研究设立海底二氧化碳封存科技重大专项,为产业化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优选源汇匹配较好的区域开展百万吨级以上的全流程工程示范;依托工程示范建立健全封存矿权、项目监管、碳减排核证及碳市场抵扣等相关制度。

二是建议根据海底二氧化碳封存发展的不同阶段,有针对性出台激励政策。

在2030年前以鼓励技术攻关和开展工程示范为主要目标。加大科研资金支持力度,设立重大专项持续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孵化;支持企业开展工程示范,研究建立项目资金补贴、绿色金融、税费优惠及衔接碳市场机制等一揽子政策,促进产业良性发展。

三是建议充分考虑海上油气开发与海底二氧化碳封存产业化发展的协同作用,发挥油气企业对地质构造、工程建设、钻完井等方面具有的专业优势,以及海上油气开发废弃油气藏和设备设施利旧降本作用,打造产业链链长单位。

四是建议尽快启动海底二氧化碳封存示范项目作为落实中美“阳光之乡”声明的重点项目,在渤海湾、珠江口、长三角地区等海底封存高适宜海域,推动实施百万吨级以上规模的全产业链海底二氧化碳封存项目示范,为中国碳捕集和碳封存产业化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二十三)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新型储能发展,推进低碳中国进程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工商联副主席、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针对构建以抽水蓄能、新型储能为主,电动汽车等其他多种储能形式为辅的综合性储能系统,推进低碳中国进程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刘汉元认为,未来,储能所扮演的角色绝不能与现在进行简单类推类比,构建以抽水蓄能、新型储能为主,电动汽车等其他多种储能形式为辅的综合性储能系统,能为大规模、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形成有力支撑,助力新型电力系统打造,推进低碳中国的建设进程。

刘汉元提出了促进我国多种储能建设的三项建议:

一是建议进一步加大政策驱动力度,补齐历史“欠账”,跟上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集中精力在“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大规模开工建设抽水蓄能项目,尤其是距离负荷中心近、建设周期短的中小型离河抽水蓄能项目。用5到10年时间基本全部完成,同步甚至适度超前于电网的改造升级。同时,继续开展抽水蓄能站点勘测工作,强化优势资源储备力度。

二是建议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新型储能发展,支持新型储能参与调峰调频的投资和建设,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储能业务,用市场化机制解决储能面临的问题。鼓励并推动部分局域网、微网、自备电网率先实现发储用一体化方案解决。

三是建议加快研究制定电动汽车参与电网储能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加快车网互动技术研发,不断提高电动汽车与电网协调运行的可靠性、经济性,引导车主参与智能化有序充放电,推动电动汽车以市场化方式参与电网储能服务。



(二十四)中核集团总经理助理,中国核电党委书记、董事长卢铁忠:明确核能绿色低碳价值 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在当前绿电交易、绿证交易和碳排放权交易中,核能绿色低碳价值尚未被明确,未来仍需进一步推动核能全面纳入我国绿色低碳政策体系。”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核集团总经理助理,中国核电党委书记、董事长卢铁忠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核能是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不仅可以发电,还可以开展核能综合利用,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与低碳转型的关键能源品种,是推动我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2024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 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提出实施可再生能源、核电等非化石能源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

“核能具备明确的绿色低碳属性,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选择。”卢铁忠表示,根据我国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发布的《中国产品全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系数集(2022)》显示,核电全生命周期二氧化碳排放当量仅约12.2克/千瓦时,与水电、风电和光伏等可再生能源相当或更低。

卢铁忠表示,认可核能绿色低碳属性,有助于核电与可再生电力协同,为“两高”行业提供既稳定可靠且绿色低碳的电力供应组合。同时,开展供暖、供汽、制氢等核能综合利用,有助于工业、建筑、交通等高排放领域的深度脱碳。此外,在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进程中,率先推进核能全面纳入绿色低碳政策体系,可以体现我国在全球气候治理中的绿色低碳担当。

为统筹能源供应安全与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卢铁忠建议,将核能全面纳入绿色低碳政策体系,率先向核电用户颁发绿色电力消费凭证、向核能发电企业颁发绿色电力证书。通过国际合作,推动核能作为低碳能源消费的国际互认,帮助出口企业树立绿色形象以及应对碳关税提供支撑,在全球化的绿色经济中获取更多的机会和竞争优势。



(二十五)中国华电党组书记、董事长江毅: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华电党组书记、董事长江毅表示,中国华电作为能源央企,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尤其是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要部署,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充分发挥中央企业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切实把会议精神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位。

一是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大力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中国华电将围绕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培育壮大以风电光伏新能源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延伸氢能、储能、碳交易等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产业链,打造华电综合能源产业圈,大力推进数智化、人工智能AI与能源电力融合赋能,加快建设“数智华电”,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

二是勇当能源保供顶梁柱。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强化能源资源安全保障”。作为能源央企,中国华电将牢牢把握能源安全和保障这一须臾不可忽视的“国之大者”,坚决担起保障能源安全重大责任,始终坚持“两个至上”,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和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强化电力安全生产,释放优质煤炭产能,全面提高保障能力,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能源支撑。

三是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和外送通道建设”等工作任务。中国华电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以更大力度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新疆、内蒙、甘肃等沙戈荒大基地开发建设,加快推进海上风电开发,新疆天山北麓戈壁基地新能源项目有望建成国家“十四五”规划的第一个沙戈荒大基地“外送通道”项目。

四是全力服务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经济增长预期目标为5%左右”的目标任务。今年,中国华电将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推动经济实现良性循环”等部署要求,深入实施提质增效稳增长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央企投资带动作用,确保完成全年经营目标,切实当好国民经济稳定器、压舱石。

五是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深化产学研用结合”等工作部署。中国华电将加强科技研发统筹,加快共建全国重点实验室华电分室,加大关键核心技术创新突破,积极参与国家重大攻关任务,积极开展电力工控软件、燃机“卡脖子”关键部件研制、电氢耦合关键技术及下游场景应用创新联合体组建,努力打造产业链链长。积极推动“华电睿”系列国产电力工控产品市场应用。

六是突出重点深化国企改革。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指出“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做强做优主业,增强核心功能、提高核心竞争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打造更多世界一流企业”。中国华电将深入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着力健全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加强子企业董事会、专职外部董事队伍建设,推进市场化经营机制建设,优化完善考核激励体系,持续增强企业发展动力活力。



(二十六)江苏悦达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乃文:加快绿色甲醇认证标准体系建设,推动绿色甲醇产业长效发展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悦达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张乃文围绕加快绿色甲醇认证标准体系建设,带来一份经过深入调研的建议。

绿色甲醇是一种碳中性或负碳排放的清洁能源,对能源、化工、交通等领域实现脱碳目标具有重要作用。随着国际海事组织通过《2023年船舶温室气体减排战略》,以及欧盟将航运业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等一系列国际政策的发布,绿色甲醇已成为航运业脱碳的核心选择。

以马士基为主的国际航运巨头,纷纷实施燃料绿色化战略部署。甲醇燃料动力船舶成为替代燃料动力船舶的主流,极大地推动了绿色甲醇的需求与发展。为了与国际形势接轨,国内在甲醇航运业也多有布局,开启了以绿色甲醇为核心的航运业绿色转型崭新篇章。在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发布后,绿色甲醇价格稳步上升,远超传统甲醇,作为目前唯一有溢价的绿色氢基能源产品,其具有较大的市场空间。

我国甲醇产能虽排名世界第一,但以煤制甲醇为主,绿色甲醇产能占比极低,为此,我国近年来出台了多项支持绿色甲醇产业发展的政策。张乃文表示,目前国内多家企业正积极开拓绿色甲醇产业链。其中,悦达集团立足盐城丰富的可再生资源要素和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的政策基础,正着力将绿色甲醇作为高质量发展绿氢产业、助推打造绿色之城的切入点和支撑点。

“但从整体上来看,我国绿色甲醇产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特别是缺乏统一、清晰的认证标准,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与国际绿色甲醇行业的接轨。”张乃文直言,要推动绿色甲醇产业长效发展,急需加快绿色甲醇认证标准体系建设。

张乃文建议,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等政府部门共同牵头,组建生物质能、化学化工、环境科学、能源经济等领域的专家团队,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中国产业发展促进会等相关权威机构负责协调标准化工作,共同推进国家级绿色甲醇认证标准体系建设。

具体来说,张乃文建议相关部门跟踪了解国际上,特别是欧盟绿色甲醇相关标准和指导文件,分析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绿色甲醇定义、技术指标、生命周期评估方法等。根据国内外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确定我国绿色甲醇的定义边界,明确全生命周期内不同阶段的能源消耗、温室气体排放要求以及环保性能指标,并构建相应的评价体系。

张乃文建议,由专家团队组织制定绿色甲醇团体或国家标准,明确具体的技术参数、测试方法、认证流程等,并建立严谨的质量管理体系。另外,要建立第三方认证机制,加强对绿色甲醇认证市场的监管,同步推进与国际认证机构的合作,推动国内外绿色甲醇认证标准互认,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企业生产和使用符合绿色甲醇认证标准的产品。

张乃文同时表示,要及时跟踪国内外产业动态,根据技术进步、政策调整和市场需求变化,适时修订完善认证标准,“在确保与国际接轨的前提下,鼓励并推广更先进的绿色甲醇生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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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数字双碳研究院

▓ 责编:小棉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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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绝热节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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