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工程应用
1.政府投资或新立项(核准、备案)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以及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由建设单位代建交付给政府或政府指定运营单位的工程应按规定采用装配式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校舍、租赁住房、公寓(宿舍)等工程全面采用装配式钢结构建筑。
2.北园大街以南二环以内区域和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大桥街道组团(总部经济区、都市阳台片区、科创金融片区、科技研发片区、中央公园示范区)等区域内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扩建)工程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余区域出让或划拨土地上的新建(扩建)工程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50%以上。
3.新建民用建筑全面采用预制内隔墙板、楼梯、楼板等部品部件,具备条件的地下车库优先采用装配式技术建设。
4.村集体在集体用地上的建设项目以及综合管廊等市政建设工程,鼓励采用装配式技术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
(五)积极推进全产业链发展
着力打造一批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主、龙头企业,支持鼓励 有条件的建设、设计、构件生产和施工企业通过调整组织架构、资源整合、科技创新,做大做强,充分发挥链主、龙头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强强联合”,带动装配式建筑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推动我市成为沿黄河流域城市乃至全国装配式建筑技术、人才、全产业链数字化管理重点输出城市。融合创新链、优化供应链、提升价值链,着力构建和完善涵盖研发咨询、工程设 计、构件生产、机械化施工、装配式装修、运营维护、信息化应用等细分行业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逐步形成关联紧密、衔接高效、协同配套的有机整体,打造“千亿级”产业规模。(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
(六)加强关键技术攻关
加大预应力框架、叠合剪力墙、钢结构等结构体系,减震、构件节点连接、装配式装修、保温装饰一体化外围护墙以及地下装配式建筑、农房建设等方面关键技术和工艺的研发。鼓励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及干法连接、结构保温一体化等新材料、新技术以及工具式模板、独立支撑、机械化施工等施工设备机具的推广应用。研究推进装配式建筑技术在百年建筑、城市更新、新农村建设中的应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
(七)推行标准化数字化设计
充分发挥设计先导、引领作用,鼓励在民用建筑工程和低风险工业建筑工程实行建筑师负责制,推行“标准化、模数化、数字化”一体化集成设计方式,落实“少规格、多组合”的设计理念,倡导装配式建筑BIM正向设计,强化设计对建筑结构、设备管线、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修装饰等环节一体化统筹,确保设计深度符合生产和施工要求。(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八)强化信息化技术应用
积极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在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运维全过程信息化集成应用,实现全寿命周期的数据互联互通和共享。推动信息技术与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相融合、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创新工程组织管理模式
装配式建筑优先采用EPC工程总承包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实现策划、咨询、设计、施工、生产(采购)、运维深度融合。积极培育具有标准化设计、工业化生产、智能化建造及信息化应用等综合管理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具备工程咨询、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业务能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政府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的装配式建筑项目原则上应采用 EPC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开展示范项目创建
开展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创建工作,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带头实施示范创建,示范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组织模式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管理模式,在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装修一体化、管理信息化、应用智能化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展模块化房屋、3D打印及新型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技术等新型结构体系、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探索与试点应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一)推行装配式装修
装配式建筑宜采用装配式装修,提倡菜单式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推广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和集成厨卫等标准化、模块化部品,逐步形成标准化、模数化、系列化装配式装修体系。(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二)实施复合型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装配式建筑人才培育机制,将装配式建筑相关内容纳入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探索装配式建筑工人职业化发展道路,建立装配式建筑职业人员培训制度,打造工匠人才队伍。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及专业院校作用,协助政府部门开展政策宣贯、技术指导、交流合作及成果推广等相关工作。加强行业自律,强化企业责任意识、质量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提升行业发展力、竞争力、影响力。鼓励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通过开设装配式建筑专业、共建装配式建筑实训基地等方式,共同培育满足装配式建筑发展需求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型产业工人以及符合新型建筑工业化(设计、生产、施工、信息化应用等)需求的全产业复合型人才。(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