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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以省风电、光伏龙头企业为重点,通过绿电交易方式实现绿电设备“绿电制造”
发布时间:2024-07-24   浏览次数:


近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助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山西省作为绿电资源大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推动绿电就地转化,是承接外资、出口、战新等头部企业的重要支撑是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的重要路径。为加快推进山西省绿电与产业协同发展,将绿电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打造经济发展新动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通知》提出,开展绿电制造“绿碳”。深入推进煤电清洁高效利用,吸引前沿技术型企业,探索开展CCUS(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和封存)产业链项目商业化布局,利用厂区周边或内部闲置地面、建筑屋顶建设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在二氧化碳捕集、转化和制备为碳纳米管等新型碳材料的全过程使用绿电,让“绿碳”生产逐步规模化、产业化落地。


推动“重点行业+绿电”,助力存量产业节能降碳。推动重点高载能行业绿色发展。以未来可能被纳入碳市场范围的钢铁、水泥、化工、电解铝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考核,建立高载能企业绿电强制消费机制,引导企业通过购买绿电或绿证的方式实施绿电消费替代,实现由高载能向“绿色载能”转变,推动行业提质增效。


服务构建绿色制造业产业体系。以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推动企业充分利用厂房屋顶、办公楼墙壁和厂区空地等区域,开展分布式绿电项目建设,提升企业绿电消费比重,打造绿色制造工厂示范;支持各类具备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开发利用分布式绿电项目。


开展绿电设备“绿电制造”工程。以山西省当前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设备生产龙头企业为重点,引导和支持企业利用产业链优势,与电力企业合作开发绿电项目,通过绿电交易方式实现绿电设备“绿电制造”。


《通知》还提出,创新绿电供给机制,拓展绿电招商政策空间。实施绿电直连和微电网供电。针对新建出口型企业绿电消费需求,按照完善机制、试点先行的原则,结合实际探索开展绿电项目与用电项目通过电网企业建设专线直连的供电模式,满足出口型产品的国际绿电消费规则要求;在绿电占比高的地区,结合新建用电项目推进与公网互联的风光储互补智能微电网项目试点建设。


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依托新建用电负荷项目,配套建设一批绿电项目,通过完善调度技术、运行机制和现货市场交易机制,建立源网荷储项目一体化协同发展新模式,提升绿电自用消纳水平和系统运行安全稳定性。


建立分布式绿电就近交易机制。围绕支持分布式绿电就近消纳,研究制定分布式绿电就近交易价格政策,为分布式绿电就近与用电企业开展交易创造条件,支持分布式绿电规模化发展和就近消纳。


完善绿电绿证交易机制。优化绿电交易组织和结算衔接缩短绿证流转时间;丰富绿电交易品种,为发用双方提供灵活的合同偏差调整手段,降低绿电交易成本;支持发用双方开展多年度绿电交易合作,通过长期协议锁定绿电供需和价格。


此外,完善绿电消费配套措施,扩大绿电应用场景。细化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考核机制。在国家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考核机制基础上,以绿证作为绿电消纳的唯一凭证,重点细化对高耗能企业的绿电消纳责任权重统计和考核配套机制,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周期和考核激励办法,逐步激发企业消纳绿电的内在驱动力。


  全文如下:





来源:玻纤情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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